愛的多,得的多 (路七 36~50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有位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;衪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
中坐席。
那時,有位婦人、是城中的罪人,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
人家中坐席,就帶著一玉瓶香液來,站在衪背後,靠近衪
的腳哭開了;用眼淚滴濕了衪的腳、用自己的頭髮擦乾、
又熱切地口親衪的腳,以後,抹上香液。
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見了,就心裏想:「這人若是先知,
必定知道這位摸他的人是誰、是怎樣的女人:是一位罪婦
」。
耶穌發言對他說:「西滿,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」。
西滿說:「師傅,請說吧 ! 」
「一位債主有兩位債戶:一位欠五百德納、另一位欠五十
;因為,他們都無力償還,債主就開恩,赦免了他們二人
。那麼,他們中誰更愛他呢 ? 」
西滿答說:「我想,是那多得恩赦的」。
耶穌對他說:「你判斷得正對 」。
衪遂轉身向那婦人,對西滿說:「你看見這位婦人嗎 ?
我進了你的家,你沒有給我水洗腳;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
的腳,並用頭髮擦乾。
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;但是,她自從我進來,就不斷地口
親我的腳。
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;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。
故此,我告訴你: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;因為,她愛的
多。但是,那少得赦免的,是愛的少」。
耶穌遂對婦人說:「妳的罪得了赦免」。
同席的人心中想道:「這人是誰 ? 他竟然赦免罪過 ! 」
耶穌對婦人說:「你的信德救了妳,平安回去吧 ! 」
聖額我略說 : 『愛,則無勞』。
真心愛主、愛人的人,從不會感到疲勞。
聖女小德蘭說 : 『愛火,比煉獄的火還強烈』。意思是說,愛火,
可以煉淨人靈的罪惡。
今天的福音,耶穌更明白地說 : 『她的許多罪都赦免了;因為,她
愛的多』。
愛的少的,獲得赦免的也少。
反過來說,得到恩寵越多的,也該愛的越多;正如今天福音中的兩
位債戶,被豁免五百元的比被豁免五十元的更愛他的債主。
我們都是債戶,欠 天主及人的債;
天主寬赦我們愈多,我們愈該懷著感激之心,加倍愛 天主。
對人也是一樣;如果,我們自覺尚欠 天主的債、很多的債,也只
要我們真心愛 天主,愛的越多,獲得的罪赦也越多。
愛火,比煉火強。
對人也是一樣,雖然,人性小器,不像 天主大方;但是,日久見
人心,只要真心相愛,對方也會原諒你的。
所以,面對 天主也好、面對親朋也好,原則相同;愛的多,得的
多。要緊的是【實踐】。
福音中的婦人不來找耶穌,不對耶穌表示出她的愛,她一定不可能
得到罪的寬赦。
福音中的債主,不自動赦免他的債戶,債戶也不會因感而愛激他。
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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