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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人修和,不要發怒
格後三 15至四 1,3~6;
詠八十五 (八十四) 9~14; 瑪五 20~26
無疑的,耶穌的「山中聖訓」是我們日常生活的
智慧;今天,耶穌教我們不要發怒,假若我們讓
怒火囤積,最終只會傷害到自己。
懷恨在心,影響我們同 天主的關係,也會出現
誤判。
我們怎樣突破這個困局?
耶穌邀請我們修和:「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
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」(瑪五24)。
雖然,這需要很大的勇氣;但是,讀經一格後三
17壯了我們的膽量:「主的 神在那裏,那裏就
有自由」。
聖神不是住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嗎?
耶穌切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獲享自由。
假若我們集中注意耶穌,我們就有力量去修和;
我坦誠告訴祂,我曾被某人怎樣所傷。
耶穌怎樣回應我呢?……我靜心聆聽。
當我內心感受到耶穌的愛與安慰,我便更有寬恕
某人的能力。
當我感受到耶穌的愛護,我就能夠釋懷,把怒火
拋開,或再不計較別人虧負我的了。
當我把我的情況、我的處境交託在耶穌手上,我
自然會得著寬恕的能力……我的心得到了釋放。
天主聖神,請教我同祢的恩寵合作,與別人修和
,俾能獲享祢要賜給我的自由。
內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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