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悔改與爱的圆满


 


爱,是法律的满全;    天主是爱、    天主超越法律的全部。


我们願意悔改,成为    天主爱的法律之下的恩寵人;願我们的


生命更相似主耶稣,且走向祂爱的途径;我们也喜樂地告诉周


遭的人,唯有在基督内才有真實的爱及爱的圆满。


为我们基督徒而言,因着我们的信仰,    天主给了我们每一位


個君王職位的身分。我们必须在这王國裏、也就是这信仰的


園地裏,去執行相稱於我们身分的服務。


信仰生活,是    天主给我们最珍贵、無價的生命礼物,我们应


深刻地经验到是    天主揀選我们,祂给了我们这样的身分,使


我们能在这信仰的王國裏生活。


但是,我们也必须时常检视自己,我的君王職分、也就是我


基督徒的身分,是否合乎我应该有的所作所为。


我们的生命必需瞄準着    天主,应时时醒悟祈祷;不然,我们


的生命随时会偏離    天主的軌道,我们卻不自知。


就像这主日讀經一裏的達味王一样,他濫用君王的身分,做出


違反    天主爱的诫命的行为。


我们在教会裏、在生活或工作中,我们的良心不也时常被蒙蔽


着,做出了自認為对的事;然而,那是破壞    天主的规诫和与


人的關係;我们甚至明知故犯,更讓我们遠離了   


天主的爱与恩寵。


圣父教宗方济各说过 「我们必需會晤    上主;但是,更重要


的是,我们樂意与    上主會晤;因为,基督扶持我们的软弱」。


今天的讀經一,    天主借着纳堂先知提醒了達味,做为一位國


王应有的態度与行为。


天主同样也时常给我们每一個人悔改的机会;现今,


天主就是透过了教会,不断地提醒我们悔改的意義与重要,邀


请我们要樂意會晤    上主,诚实面对我们的困难;因为,


天主同情并扶持着我们的软弱,只要我们诚心願意悔改,如同


達味对纳堂先知说:「我得罪了    上主!」(撒下十二13a )


我们也可以像達味王一样,獲得「不致於死」 (撒下十二 13b )


~~~那永生的恩典。


和好、告解圣事,就是一個獲得


天主爱的机会,就是獲得永生、獲得新生命的有形記號。


我们回憶一下我们自己本身深刻悔改後的体悟,那是一個新生


命的诞生,是一個深度与    天主爱的會晤,我们成了一個内心


自由的人,我们也更渴望地找到基督,给予祂我所僅有的;我


们真正所擁有的,其實,就是我们生命自己本身。


今天主日福音当中的罪婦,耶稣给了她一個机会,她献上了一


個徹底悔改的行动,她把身上僅有、最珍贵的东西無條件地奉


献给耶稣;因为,那种被耶稣爱的经验,讓她更深刻地渴望要


找到、要抓住与基督相遇的机会。


教宗方济各在一次講道中特别提醒我们,「基督徒应该敞開教


会之門,欢迎他人;不是做信仰的检查员」。


这個提醒正符合反省今天福音裏法利塞人的態度;很多的时候


教会内或团体裏,我们时常扮演着法利塞人的角色,我们


经常毫無理由地对於跟我们「不太一样的人」有着或轻或重的


反感和批判;我们也常常自以为是地認為,自己是正義的法官


而替天行道,对别人充满着盤算和判断。


我们经常是信仰「检查员」;「怎麼,你看见你兄弟眼中的木


屑;可是,你眼中的大樑,倒不理会呢?( 路六41)


现今,教宗也说了 :  「教会,是    天主的家庭;


天主对她的爱勝過各种罪过」。


我们生活在    天主的家庭裏,只要我们诚心悔改,轉向


天主的途径,「我们的罪过就会像那一滴黑墨汁滴入無盡的大


海汪洋裏,被    天主的爱所融化了」  ( 圣女大德蘭 )  。


所以,我们需要的是陪伴和引導我们举心向上的弟兄姐妹;不


「信仰的检查员」。


今天,在福音中,耶稣基督告诉了我们,    天主检查与批判的


態度与標準 :  「她的那许多罪得了赦免;因为,她爱的多;但


是,那少得赦免的,是爱的少」 路七47) 。


我们不能阻挡别人与    天主相遇的机会;反而,我们更应该製


造契机,讓所有的人能接近、認識主基督;我肯定自己的美好


,卻不否定别人的才能与付出。


「    天父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给義人,


也给不義的人」(瑪五45)。我们相信    天主的公義与判断,


我们的心思、目光该当專注在主耶稣,深怕与祂交会的时光溜


去;我们不必质问「这人是谁 ? 他竟然赦免罪过 ! (路七49)


但是,我们盼望聽到一個声音 :  「你的信德救了你,平安回去


 」 ( 路七50 ) 


可见得,爱与悔改,是會晤    上主的基本條件。


我们是罪人,这是無庸置疑的;但是,我们願意走向成全的道


路。因為,我们是有限的人;所以,我们需要一些具体的规定


来引導我们走向成全的道路。


首先就是对於    天主的信赖,这是最起碼的法律;要獲得豐富


的生命,并不是僅靠我们的行为守法律,因为,遵守


天主的法律,只是基督徒生活的行为基礎与应有的基本態度。


但是,要成为義人,首先是,    天主主动的给予;所以,我们


要成为義人,并不是端靠遵守法律就好;在法律之上,还有更


超越、更珍贵的「爱与悔改」,它更值得我们去追求。


「爱,就是法律的满全」  ( 羅十三10 )      天主是爱,


天主超越法律的全部。我们願意悔改,成为    天主爱的法律之


下的恩寵人,讓我们不断地划向深处、更深地悔改,更新我们


的生命,尋求与    天主合一的生活。


「我生活,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;我现今在肉


身内生活,是生活在对    天主子的信仰内;祂爱了我,且为我


捨棄了自己」  ( 迦二20 )。


耶稣基督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这是何等偉大的爱情;


这是    天主爱的法律的满全,在耶稣基督身上实现了。


願我们的生命更相似主耶稣,且走向祂爱的途径;我们也要告


诉周遭的人,唯有在基督内才有真實的爱的圆满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~ 和小春神父 ~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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