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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成為名實相副的基督徒
德四 12~22;谷九 38~40;聖詠一一九 (一一八)
165,168,171~172,174~175
耶穌不贊同門徒禁止那位不跟從他們的人以祂的名字
驅魔,推動我們更深刻地反省:主的名字與基督徒的
信仰之間的關係。
門徒以主的名字聚在一起,成為信仰的團體,這名字
也因而成了信眾身分的源頭,更是基督徒生活見證和
服務的力量基礎。
然而,基督徒真正相信、追隨和見證的,不應只是這
稱謂的文字,應該是這文字所指的那位救主基督。
如果,只執著於文字稱謂,便是本末倒置,就像門徒
以為驅魔的能力源自那名字,因而沒有因這名字團聚
在一起的人便不能使用它;他們忽略了那能力實際上
是源於主基督。
主基督,求祢不斷加深我們對祢的信德,讓我們因此
堪當成為名實相副的基督徒。
内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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