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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自己成為身邊的人的祝福!
申二十六 16~19;瑪五 43~48
詠一一九 (一一八) 1~2,4~5,7~8
耶穌對祂的門徒說:「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、當為
迫害你們的人祈禱」;換言之,耶穌命令祂的門徒
愛所有的人。
為甚麼要出命呢?
愛,不是自然的流露?是很真摯的嗎?
耶穌出命,因為,「我們在天之 父使太陽上升,
光照惡人、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、也給不義的
人」;要做 天父的子女,就當如同 天父那樣去
愛,「愛」是我們存在的定律。
耶穌的命令,實質是要我們活出我們存在的真正意
義和價值:我們是 天主的子女,而且,
天主是愛。
「仇人」與「迫害我們的人」,通常都是在我們身
邊的人;使我們感到厭倦、苦惱的人,通常就是我
們的家人、同僚、社交圈子的人、或鄰居。
愛我們的仇人、愛那些迫害我們的人,並且為他們
祈禱,也就意味著我們要轉化自己,要讓自己成為
身邊的人的祝福。
我們在天之 父,願我們都可以像祢那樣去愛所有
的人,因為祢願意我們這樣;求祢教我們開放自己
,慷慨大方地讓祢可以透過我們去愛。
内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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