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贖淨化人靈 (谷二 18~22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當時,若翰的門徒和法利塞人正在禁食;有人來向耶穌說:「為什麼若翰的
門徒和法利塞人的門徒禁食,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﹖」
耶穌對他們說:「伴郎豈能在新郎還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禁食﹖他們與新郎
在一起的時候,絕不能禁食。
但是,日子將要來到;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,在那一天,他們就要禁食
了。
沒有人將未漂過的布補在舊衣服上的;不然,補上的那塊新布要扯裂了舊的
,破綻就更加壞了。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囊裏的;不然,酒漲破了皮囊
,酒和皮囊都喪失了;而是,新酒應裝在新皮囊裏」。
禁食,以前,叫【守齋】;現在,稱為【補贖日】。
按目前教會的規定,滿十四足歲的男女信友,應該守小齋;滿十八歲的成人
信友,應該守大齋;滿六十歲的信友免守大齋。
小齋,仍然是不可以吃肉,可以吃海鮮、雞蛋。
大齋,一天只能吃一頓飽飯;但是,早晚可以少許吃些東西。
補贖日,是指星期五和四旬期。
大齋,一年只有兩次:聖灰禮儀和聖周五 ( 苦難日 ) 。 守大齋的時候,同時
也應守小齋。
從今天教會的精神看來,禁食或守齋,其目的是做補贖,為自己的過犯做補
贖。
說實在的,今天,人們多講究素食,對吃肉,反而不太感興趣。一天不吃肉
,算不了甚麼。
提到吃海鮮,是時髦,價錢又貴,簡直是一種奢侈,何來守齋之有 ?
記得有一次,參加講習,主持人說,早餐吃麵包、喝白開水;守齋,做刻苦
、做補贖。
麵包是他們自己烤的,很新鮮;再塗上一層牛油,我吃起來舒服極了;真是
好吃。我問我自己,算不算是守齋 ? 做補贖 ?
當然,守齋、做補贖的意願很重要;願意守,才有價值、才有效。不願意守
,又不得不守,不會有甚麼價值。
至於,好吃、不好吃,並不重要;如果,不好吃,更加願意吃,便稱之為
【克己苦身】,價值將更大。
補贖日,除了守大小齋外,教會還鼓勵我們做仁愛工作,幫人解困。
如果,在補贖日,你被教外朋友請去做席,事先能獲得本堂神父的豁免,你
當然可以開禁。萬一,無法事先得到豁免,你又不得不開禁的話,為素食者
來說,不能不算是一種刻苦。
補贖的意義應該是:喜愛的,少做;不喜愛的,多做;這就是克己修身。
可見,補贖淨化人靈。 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