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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贖淨化人靈 (谷二 18~22)


作者    蔣劍秋神父


當時,若翰的門徒和法利塞人正在禁食;有人來向耶穌說:「為什麼若翰的


門徒和法利塞人的門徒禁食,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﹖」
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伴郎豈能在新郎還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禁食﹖他們與新郎


在一起的時候,絕不能禁食。


但是,日子將要來到;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,在那一天,他們就要禁食


了。


沒有人將未漂過的布補在舊衣服上的;不然,補上的那塊新布要扯裂了舊的


,破綻就更加壞了。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囊裏的;不然,酒漲破了皮囊


,酒和皮囊都喪失了;而是,新酒應裝在新皮囊裏」。


 


禁食,以前,叫【守齋】;現在,稱為【補贖日】。


按目前教會的規定,滿十四足歲的男女信友,應該守小齋;滿十八歲的成人


信友,應該守大齋;滿六十歲的信友免守大齋。


小齋,仍然是不可以吃肉,可以吃海鮮、雞蛋。


大齋,一天只能吃一頓飽飯;但是,早晚可以少許吃些東西。


補贖日,是指星期五和四旬期。


大齋,一年只有兩次:聖灰禮儀和聖周五 ( 苦難日 ) 。 守大齋的時候,同時


也應守小齋。


從今天教會的精神看來,禁食或守齋,其目的是做補贖,為自己的過犯做補


贖。


說實在的,今天,人們多講究素食,對吃肉,反而不太感興趣。一天不吃肉


,算不了甚麼。


提到吃海鮮,是時髦,價錢又貴,簡直是一種奢侈,何來守齋之有 ?


記得有一次,參加講習,主持人說,早餐吃麵包、喝白開水;守齋,做刻苦


、做補贖。


麵包是他們自己烤的,很新鮮;再塗上一層牛油,我吃起來舒服極了;真是


好吃。我問我自己,算不算是守齋 ? 做補贖 ?


當然,守齋、做補贖的意願很重要;願意守,才有價值、才有效。不願意守


,又不得不守,不會有甚麼價值。


至於,好吃、不好吃,並不重要;如果,不好吃,更加願意吃,便稱之為


【克己苦身】,價值將更大。


補贖日,除了守大小齋外,教會還鼓勵我們做仁愛工作,幫人解困。


如果,在補贖日,你被教外朋友請去做席,事先能獲得本堂神父的豁免,你


當然可以開禁。萬一,無法事先得到豁免,你又不得不開禁的話,為素食者


來說,不能不算是一種刻苦。


補贖的意義應該是:喜愛的,少做;不喜愛的,多做;這就是克己修身。


可見,補贖淨化人靈。      ( 摘自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 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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