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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十二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窗口,

教宗方濟各主持誦唸三鐘經祈禱活動;唸經

前,他省思了當天的福音內容。

在當天福音中,耶穌說:『你們不要以為,

我來,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,不是為廢

除,是為成全』。

教宗解釋這句話的意義說,耶穌要我們明白

:需要宗教規則,它們是好的;但是,履行

這些規則,需要超越字面含義,並且活出其

意義。

教宗指出,一個人遵守聖經上說的『不可殺

人』誡命,卻以言語傷害弟兄,這樣的遵守

,對耶穌來說是不夠的。

教宗說,        天主賜予我們的誡命,不應放進

令人窒息的保險櫃裏面、只在表面上遵守,

否則,我們將停留在一種外在的宗教情愫、

一種冷淡的宗教情愫中。

耶穌要我們成為        天主的子女、要以祂為

父親來服侍;為此,需要超越字面意義。

在福音中,耶穌舉了一個更具體的例子;

福音瑪五23~24中說:『你若在祭台前要獻

你的禮物時,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

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、留在祭台

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

禮物』。

教宗說,        天主首先無償地愛了我們,祂先

向我們邁出第一步,即使我們當不起;如果

,我們沒有先邁出第一步與傷害我們的人和

好,那麼,我們就無法慶祝        天主的愛。

先與弟兄和好,在        天主的眼中就會有成全

;不然的話,外在的遵守、僅僅是例行公事

般地遵守,是無用的。

教宗表示,即使在今天,人們會因沒有殺人

、沒有偷盜或做壞事感到心安理得;但是,

這是表面上遵守誡命,對遵守誡命的必不可

少的最低限度感到滿足。

相反的,耶穌邀請我們盡最大可能來遵守。

教宗說,        天主不會用計算和表格來推論;

祂愛我們,就如一位戀人:不是最低限度,

是極度的愛!

祂不會對我們說:『我愛你到一定的程度』。

不是的,真正的愛永遠不會到某種程度;愛

,永遠超越一切,不能沒有愛。

教宗明確指出,        天主向我們展現祂偉大的

愛,祂在十字架上賜予我們生命、寬恕殺害

祂的人,祂將祂最重視的誡命託付給我們,

即我們要彼此相愛,就如祂愛了我們一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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