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當時常祈禱,不要灰心
路十八 1~8
那時候,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,論及人應當
時常祈禱,不要灰心。
祂說:「某城中曾有一位判官不敬畏
天主、也不敬重人。
在那城中另有一位寡婦常去見他說:『請你制裁
我的對頭,給我伸冤罷!』
他多時不肯;以後想到:『我雖不敬畏
天主、也不敬重人,只因為這位寡婦常來煩擾我
,我要給她伸冤,免得她不斷地來糾纏我』。」
於是,主說:「你們聽聽這位不義的判官說的什
麼!
天主所召選的人日夜呼籲祂,祂豈能不給他們伸
冤,而遷延俯聽他們嗎?
我告訴你們:祂必要快快為他們伸冤;但是,人
子來臨時,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?」
天主聖言分享
這章節的言論是耶穌向自己的門徒發的;至少,
在文字上,這比喻與有關末世的言論相連。
因為,末世言論通常以「醒寤」及「祈禱」的勸
諭為終結,如:路二十一36:「所以,你們應當
時時醒寤祈禱,為使你們能逃脫即將發生的這一
切事,並能立於人子之前」。
但是,在這裡,耶穌多著重於祈禱的重要與祈禱
的恆心:「應當時常祈禱,不要灰心」。
據奧利振的話,我們的生活應當是一個「不斷大
祈禱的生活」。
聖奧思定也給我們說:「你的願望本身就是一個
祈禱;如果,你的願望永續不斷,你的祈禱也就
是連綿不斷的。
如果,愛是冰冷的,心也必然寂靜;如果,愛是
摯熱的,心必然與 天主交談。
你的舌頭只能讚美 天主於片刻;但是,你的生
活卻能時時讚頌 天主」。
為此,我們應當恆心祈禱,直到 天主應允所求
為止;並且要克勝一切困難,千萬不要為厭倦及
惰性所勝。
比喻中,判官之所以不義,是因為他不敬畏
天主、又不敬重人。
有時,良心如果不能叫他盡職,至少,為了某人
的情面,也會使他負起受理他人訴訟的任務;像
這樣的不義判官,只知愛錢、卻不知有法律,依
撒意亞稱這樣的判官為「盜賊的幫兇」 (依一23
)。
章節中的寡婦是一位赤貧如洗、零丁無告的女人
,一生都處在惡人的不義及壓迫之下。
在舊約中,有許多保護及有利於寡婦的法律 (申
二十四17;約二十二 9);通常,寡婦是與「外
方人」及「孤兒」相提並論的,因為,這些人在
古時都缺乏保護人。
這位寡婦屢次呼籲那位不義的判官為她伸冤、為
她報仇;但是,判官不肯。
或者,他畏懼寡婦的對頭;或者,他疏忽這位貧
窮寡婦,是想向她索取報酬。
依撒意亞先知曾說:「他們 (判官) 都愛好賄賂
、索取報酬,不為孤兒伸冤、不受理寡婦的訴訟
」 (依一23)。
「禍哉,那制定不義的法律、記錄不義的斷案,
為屈枉小民的案件,剝削我窮民的權利、攘奪寡
婦和劫掠孤兒的人 !」(依十1~2 )
不義判官的自言自語,是路加以戲劇化行文的特
色;判官既不敬畏 天主、又不敬重人,自然而
然更不害怕這位窮寡婦了;他所以為窮寡婦伸冤
,是為了自己,他害怕這位窮寡婦向他糾纏不休。
結果,由於寡婦恆心呼籲、不斷地請求,她所希
望的、所要求的,終於得到了。
耶穌用了一個由淺而深、由小而大的論證,勸勉
門徒們恆心祈禱。
如果,這位不義、不敬畏 天主、又不敬重人的
判官,因寡婦糾纏不休便允了她的請求;那麼,
無限仁慈、無限美善和希望人求祂的
天主,見我們不斷求祂,不是更要允我們的所求
嗎?
在世界末日,不是更要為那些日夜呼求祂的義人
伸冤雪仇嗎?
「 上主絕不遲延」 (德三十五22) ,要為義人
伸冤;依撒意亞先知曾說:「那時,他們還未呼
求,我已答應了;他們還在祈禱,我已俯允了」
(依六十五24)。
反省:
有些人說,他們不知道如何祈禱,但是,他們整
天會與 天主說話;你認識這樣的人嗎?
今天,人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達自己的虔誠和
祈禱;你可說出那些方式?
這個比喻在禱告生活中教導我什麼?
又教導我如何看待人的生命呢?
祈禱:
上主為被欺的人做辯護、 上主給饑餓的人賜食
物、 上主使被囚的人得自由、 上主開啟瞎子
的眼睛、 上主使傴僂的人直身、 上主愛慕那
正義的人、 上主對旅客加以保護、
上主支持孤兒和寡婦、 上主迷惑惡人的道路(
詠一四六【一四五】7~9)。
行動:
今天,請你做出代表 天主的仁慈憐憫、
天主愛人的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