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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得救成義,耶穌基督的信仰是必要的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甲年常年期二十七周星期四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今天的讀經一裏,保祿好像把聽信基督福音跟

遵守梅瑟法律對立起來,好像信基督的人不需

要遵守梅瑟法律的樣子。

當然,這樣的理解是不正確的。

梅瑟法律也是        天主給以色列人的,希望以色

列人好好遵守;但是,梅瑟法律有它的限度,

梅瑟法律不能夠給以色列人罪的赦免和永遠的

生命,梅瑟法律的目的是準備以色列人的心靈

行善避惡,以接受基督信仰,只有基督才能夠

給以色列人和所有人永生。

所以,耶穌來,不是要廢除梅瑟法律,是要成

全法律。

保祿批評的是那些以自己有梅瑟法律為藉口,

堅持不接受基督的猶太人;保祿強調,對耶穌

基督的信仰為得救、成義才是必要的。

在今天的背景去看,孔、孟和其他宗教都有部

份的真理和準備人心接受基督的正面價值;但

是,只有耶穌基督才是我們所有人的救主,才

能夠給我們永遠的生命,因為,只有基督才是

神。

我們基督徒應該尊重孔、孟和其他宗教裏好的

成分;但是,不能說有了孔孟和其他宗教就不

需要信仰基督了。

對基督耶穌的這個信仰也使我們聽從耶穌今天

在福音裡的教導,亊無大小,謙遜地祈求

天主幫助我們的困難。

盡人力是應該的;但是,我們人都是能力有限

的,請求        天主幫助是很自然的,表示了我們

對        天主的慈愛和全能的信心。

當然,對        天主更大的信心表現在     :   我們祈求

天主的幫助,但是,在祈禱最後,我們要如

耶穌在山園懇禱時對        天父加上一句說:『爾

旨承行 !』

願意相信天主的旨意,為我絕對是最好的,即

便不是立刻看到這一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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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