憐憫人的人會得到憐憫
德廿七 33至廿八 9;羅十四 7~9;
瑪十八 21~35
甲年常年期第廿四主日
「小德蘭福傳之友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今時今日使用信用卡或向銀行貸款是很平常的事
,可能,每個月都會收到繳款的帳單,按時繳款
並不容易;假如,有一天,你收到一張高額帳單
,在無法支付的情況下,你寫一封很婉轉客氣、
要求延期付款的信,你絕不會相信,幾天之後,
收到的回信竟說你的借債完全一筆勾銷了。
驚喜之餘,你一定會說:天底下絕不會有這樣的
好事;一定有「陰謀」或「陽謀」!
因著罪過,『我們也欠 天主很大筆的債』,很
多時候,我們很難想像 天主的慈愛和美善;因
此,也很難想像罪的可憎恨和嚴重性。
然而,我們知道,不論我們犯了多大的罪,只要
誠心悔改,在主耶穌建立的告解聖事中,我們的
罪都得到了赦免。
無限仁慈的 天主就像今天福音中的君王,那欠
下巨款的僕人只向主人要求延期還債,沒想到,
不但得償所願,更遠超所願;主人動了憐憫的心
,把他釋放了,並完全免了他的債。
今天的福音故事也很生動地刻劃出我們人的不慈
愛;僕人(我們)追討別人欠的債,是如此毫無
商量的餘地,完全沒有想到君王( 天主)是如
何寬免他所欠的!
天主真的完全寬免了我們的罪債,也真的有一個
「陽謀」,就是:如果,我們要得到
天主的寬恕,我們也要寬恕别人。
這個「陽謀」對耶穌是很重要的;所以,當祂教
門徒祈禱時強調,「求祢寛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
我們寬恕别人一樣」;我們不能有口無心地唸這
句禱文。
今天的舊約讀經也說得很清楚:「對同類的人沒
有慈愛,怎能為自己的罪過求赦免呢?」
舊約讀經也提醒我們,要做到寬恕同類人,單靠
人的情感作用是不夠的,還要靠 天主的力量;
所以,它要我們記起 天主的盟約:「你要記得
天主的誡命⋯⋯記得至高者的盟約,寬恕别人的
過錯!」
在今天的讀經二,聖保祿更提醒我們:「我們或
生或死,都屬於主」;我們生存本身是由於
天主的慈愛,也是由於慈愛的 天主為我們的死
罪付了贖罪價。
天主要我們屬於祂,不是要我們成為祂的奴隸,
是要我們去愛;「屬於主」表示「屬於愛」,能
愛、能寬恕,是人所能享受的最大自由。
寬恕是難得的美德,所以,主耶穌時時苦口婆心
地教導並要我們實踐;例如,如果,我發現别人
在我背後講我的壞話,我憤恨的心會久久不得平
息,越想越不願意寛恕這位「敵人」。
或者,有人在人前批評我、或冷漠待我、或要我
久等⋯⋯我都會「無名火起三千丈」,簡直與對
方有不共戴天之仇!
我們被原罪損害了的人性真的不容易去寬恕。
「宰相肚裡好撐船」,能寬恕的人是「大人」;
天主是這樣的「大人」,我們卻很難做到。
就算我們自認很慷慨大量,如伯多祿今天自以為
寬恕七次該很了不起了;主耶穌卻說,要七十個
七次,亦即無限次、每次都要寬恕。
測試我們「度量」的,不單看寬恕多少次,更看
寛恕得徹不徹底;我們常聽人說:「我寬恕了,
只是不能忘懷」;或者,我們自己也可能這麼說。
當我們說:「我只是不願又一次被傷害」時,其
實,我們的意思是:我要從此改變與這人的關係
,我再也無法一如既往地對待他!
這「寬恕了,卻不能忘記」的態度,不是主耶穌
的教導;主耶穌實踐了祂自己的教導。
我們記得,在三次否認耶穌前,伯多祿已被立為
教會的磐石和領袖;之後呢?
主耶穌沒有說:「好吧,西滿,我寬恕你;但是
,我不能忘記你曾對我不忠,所以,我要讓别人
來取代你的位置」。
真正的寬恕是「健忘」的,是 forgiven (寬恕
了)、forgotten (忘記了)、forever (不再
記得了)!
别人對我們的傷害與我們對 天主的傷害相比,
是不成比例的(對 天主的傷害,要想到
天主是誰;正如傷害父母不是一般的傷害),
天主要完全寬免我們;但是,祂的「陽謀」是要
我們寬恕人,並且不計次數!
當我們覺得這樣做很難時,我們要趕快唸主禱文
,求主賜予力量。
另外,我們也無須去想七十個七次那麼多的「後
續」,只是「這一次」就夠了;當然,每次都是
「只此一次,下不為例」!
寬恕,使我們享受到天上的喜悅(審判時,
天主對我們說:你被寬恕了,到天國去吧!)不
寬恕的人會招惹 天主的憤怒(福音)。
這「憤怒」其實不是 天主的懲罰,是「以自己
之道還治自己」的自我懲罰,也就是《雅各伯書
》裡說的:「對不行憐憫的人,審判時也沒有憐
憫;憐憫必得勝審判!」(雅二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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