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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成為耶穌的門徒,需聽從祂的吩咐

 

瑪十     34至十一     1

 

那時候,耶穌對祂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,

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,不是為帶平

安,是帶刀劍;因為,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

的父親、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、兒媳脫離自己的

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
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

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不揹起自己的十

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

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

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

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

那派遣我來的。

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

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

的賞報。

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位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

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絕失不了他的賞報」。

耶穌囑咐完了祂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裏走了,為

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。

 

反省

 

耶穌召叫門徒時向他們説明,跟從祂的人要付出

什麼代價;跟隨耶穌,是整個人委身,三心兩意

的人無法成為門徒。

當時,猶太人的文化,如果,兩人為一件事爭執

不下,其他群眾也持不同意見時,就拿一把刀丟

在地上,然後,大家一起表決;贊成的站在刀這

邊、反對的站在刀那邊。

因此,耶穌才說:「我來,不是為帶平安,是帶

刀劍」,意思並不是要動刀槍,是要表明立場,

不能一腳踏兩船。

這樣,我們便能明白耶穌另一番話的意思:「誰

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

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」;耶穌的意思是,不

要讓親情妨礙我們跟隨主。

孝順父母、愛護子女都是理所當然的,當我們在

信仰和生活做出抉擇的過程中,必然會面對抗拒

的勢力,而且,這股勢力往往來自至親;這時,

便應選擇忠於        天主。

「誰不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」

;「十字架」,是指一個人甘願為基督的緣故揀

選的一條羞辱、痛苦、孤單,甚至捨棄自己的道

路。

只有我們完全忘記自己,才能夠為祂的緣故揹起

字架;如果,我們決心要跟隨耶穌,就必須有

預備受苦的心理準備,經歷耶穌所遭遇的一切反

對和迫害。

 

行動

 

在人的生命中,甚麼是佔最優先的位置?

家人的親情關係?抑或自己的舒適生活?

想要獲得永生的人,必定要重視審視他跟耶穌的

關係,必定要把那份關係放在至高的位置;所以

,耶穌說:「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

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

性命」。

那些緊握自己的生命,不願揹起十字架的人,他

們將失去永恆的靈魂;相反的,一位願意為基督

的緣故捨生致命的人,必定得到永生。

如果,我們要成為祂的門徒,也要在思想、言語

、行為上效法耶穌,聽從祂的吩咐。

靈風思道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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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