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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也照樣去做! (路十 25~37



作者 蔣劍秋神父



有一位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
,才能獲得永生﹖」
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﹖你是怎樣讀的﹖」
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
上主、你的    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。
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的對;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」。
但是,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,誰是
我的近人﹖」
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耶里哥去,遭
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
活地丟下,走了。
正巧,有一位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
走過去。
又有一位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那裏,看了看,也從
旁邊走過去。
但是,有一位撒馬黎雅人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,就動了憐
憫的心;
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
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到帶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

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 !
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補還你。
你以為,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﹖」
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」。
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
!


 


信仰    天主的人都知道,畢生應該努力的目標是 :  愛
天主 ,在萬有之上;愛近人,如自己。
愛天主,在萬有之上;便是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都應將
天主放在首位、    天主第一。
愛近人,如自己;亦即我們中國人說的 :  『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』;或聖經說的 :  『你願意別人怎樣待你,你就以同樣意願去待別人』。
至於,誰是我的近人 ?
從今天的福音中可以看出,凡需要我幫助的人,都是我的近人;當我需要別人幫助我的時候,我也就成了他人的近人。
以家庭為例,夫妻彼此是近人、父母子女彼此是近人。
以團體來說,每一份子都能成為另一份子的近人。
以社會為例,在物質、精神上感到缺乏的人,都是我們的近人。如果,我們在這方面感到需要,我們也就成了別人的近人。朋友、同學、同事可以互相成為近人;當我們談到互助的時候,我們彼此便變成了近人。
身為基督徒的人,在伸出援手、幫助別人時,應以【信仰】為出發點,絕不是為了【名利】。
換言之,我們助人,只是為了愛    天主;既不是為了出名,也不是為了現世的利益,如 :  錢財、地位。
耶穌曾告誡我們 :  『你右手做的善事,不要讓左手知道』;
就是這個意思。
世俗人為名利,基督徒為    天主,這是最大的分別。
助人或愛近人,人人可做、也都會做;主要的是,願不願意做;或者是,為何去做 ?
了解之後,我相信,我們已經知道該怎樣去愛近人了 !
你也照樣去做 !           ( 摘自   把福音活出來 )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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