循循善誘,使人衷心改過
若八 12~20
那時候,耶穌又向眾人講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;
跟隨我的,絕不在黑暗中行走,必有生命的光」。
法利塞人於是對祂說:「祢為你自己做證,祢的
證據是不可憑信的」。
耶穌回答說:「我即便為我自己做證,我的證據
是可憑信的;因為,我知道:我從那裏來、往那
裏去;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裏來、或往那裏去。
你們只憑肉眼判斷,我卻不判斷任何人;即使我
判斷,我的判斷仍是真實的;因為,我不是獨自
一個,是有我、還有派遣我來的 父。
在你們的法律上也記載著:兩個人的做證,是可
憑信的。
今有我為我自己做證,也有派遣我的
父為我做證」。
他們便問祂說:「祢的 父在那裏?」
耶穌答覆說:「你們不認識我,也不認識我的
父;若是你們認識了我,也就認識我的 父了」。
這些話是耶穌於聖殿施教時,在銀庫院裏所講的
,誰也沒有捉拿祂;因為,祂的時辰還沒有到。
聖言反省
用石頭砸死犯姦淫罪的人,是梅瑟法律的規定(
申二十二13~29);但是,今天,出於對罪人的
慈悲,耶穌以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」一句話,漂
亮地反問那些殺氣騰騰的法學士和法利塞人,使
他們啞口無言,成功地擋住了緊握在人們手中的
石頭,避免了他們因僵守法律條文就殺人的血腥
和殘酷。
祂留給婦人的是這句充滿慈悲、安慰和鼓勵的話
:「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」。
當我們勸人悔改、不再犯罪時,可以是義正辭嚴
地循法懲治;但是,更好的是,效法耶穌,以智
慧和溫和的方式來理解他人犯罪的原因,並循循
善誘,使人衷心改過。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