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拆散的婚姻
(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)
本主日、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,彌撒中的福音和讀經一
分別取自聖馬爾谷福音第十章第二到十六節、創世紀第
二章第十八到二十四節。
福音內容包括兩點 : 第一點講婚姻的不可拆散、第二點
講天國屬於像小孩子那樣的人。
讀經一敘述 天主創造女人做男人的伴侶。
無疑地,本主日彌撒的主題是婚姻的不可拆散性,我們
先從讀經一說起;這篇讀經的內容敘述
天主造人的故事,故事的焦點是男人、女人同出一源;
結束是:『人應該離開自己的父母,與他的妻子結合,
二人成為一體』。
讀經一這樣說:
上主 天主說︰「人單獨不好,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
的助手」。
上主 天主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和天空中的各種飛鳥,
都引到人面前,看他怎樣起名;凡人給生物起的名字,
就成了那生物的名字。
人遂給各種牲畜、天空中的各種飛鳥和各種野獸都起了
名字;但是,他沒有找著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。
上主 天主遂使人熟睡,當他睡著了,就取出了他的一
根肋骨,再用肉補滿了原處。
然後, 上主 天主用那由人取來的肋骨形成了一位女
人,引她到人前,人遂說︰「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,她
應稱為『女人』;因為,是由男人取出的」。
為此,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,依附自己的妻子,二人成
為一體。
在本主日的彌撒福音中,耶穌援引上面的最後一句話來
答覆法利塞人對祂的挑舋。
原來,許不許丈夫休妻,這正是猶太的博士們之間激烈
爭辯的一個問題;聖馬爾谷福音撰寫的目的,是在教育
基督信徒,他對猶太博士們之間的爭辯並無興趣。
他所以記錄耶穌與法利塞人的這場辯論,只是為了介紹
耶穌所講的婚姻不可拆散的道理。
彌撒福音這樣說:
那時候,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︰許不許丈夫休妻?
意思是要試探祂。
耶穌回答他們說︰「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?」
他們說︰「梅瑟准許了寫休書休妻」。
耶穌對他們說︰「這是為了你們的心硬,他才給你們寫
下了這條法令。
但是,從創造之初, 天主造了他們一男一女;為此,
人要離開他的父母,依附自己的妻子,二人成為一體,
以致他們不再是兩個,而是一體了。
所以, 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」。
回到家裏,門徒又問祂這事;耶穌對他們說︰「誰若休
自己的妻子而另娶,就是犯姦淫,辜負妻子;若妻子離
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,也是犯姦淫」。
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,要祂撫摸他們;門徒卻斥
責他們。
耶穌見了,就生了氣,對他們說︰「讓小孩子到我跟前
來,不要阻止他們﹗因為, 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︰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
天主的國,絕不能進去」。
耶穌遂抱起他們來,給他們覆手,祝福了他們。
不許離婚,這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主要教訓;關於這條
禁令,新編 天主教要理有幾點說明,我們乘機會介紹
一下 :
一、新編 天主教要理介紹並接受耶穌所頒布的離婚禁
令: 2382 『耶穌曾強調造物主 天主的原來意圖是要
婚姻的不可拆散;祂廢除在舊約中逐漸引進的寬容措施。
照 天主教法典的規定,在領過聖洗的
天主教信徒中間,凡完全又既遂的有效婚姻,除死亡外
,任何人間權力、或任何原因,皆不得解除』。
二、新編 天主教要理允許在某種情況下的分居 : 2383
『在有些 天主教法典考慮到的情況下,夫妻不離婚而
分居,可以是合法的。
民法離婚,如果是保証撫養子女或保護遺產那樣的合法
權利的唯一可行辦法,可以寬容,不成為倫理上的罪過
』。
三、新編 天主教要理說明不許離婚的理由,那就是:
它一則是不守信、再則是褻聖,而且它給人類社會造成
混亂,帶來令人傷痛的災禍。
新編普世教會要理這樣闡述說:2384『離婚企圖解除夫
妻倆自由締訂的彼此共同生活相愛不渝的契約,是觸犯
自然倫理法則,離婚又觸犯婚姻聖事所象徵的救恩盟約。
離婚後再次結婚,新的婚姻即使有民法認可,也只加重
離婚所造成的分裂的嚴重性;這樣結婚的男女,是處在
公開並持久的通姦情況中』。
2385『離婚的不道德也在於它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混亂,
這樣的混亂導致嚴重的損害:損害被遺棄的配偶、損害
由於父母的分離且受創傷而且往往又是他們彼此爭奪的
對象的子女。
由於它有傳染性的不良效果,離婚,實在是社會中一種
令人痛心的災殃』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,婚姻可以拆散嗎?
『 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』;這是在本主日彌撒
福音中耶穌所給的回答。
耶穌在什麼場合發表了這個主張?
祂怎樣解釋了祂的立場?
在今日,我們要怎樣遵守耶穌的這項教導?
這是本主日的彌撒道理要談的三點 :
一、耶穌在什麼場合發表了祂的主張?
婚姻不可拆散,這是耶穌對法利塞人詢問的答覆。
法利塞人為什麼詢問耶穌?
聖馬爾谷福音沒有說明;聖瑪竇福音在記述同一事件時
,卻用了『試探』一詞,意味著,引誘耶穌在一個微妙
的問題上表示立場,因而開罪祂的部份聽眾。
耶穌不避禁忌,毫不猶豫地宣佈了祂自己的立場:『
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』。
二、耶穌怎樣解釋了祂的立場?
耶穌先援引舊約創世紀,說明 天主創造男女以及立定
婚姻制度的原始意義,然後又解釋梅瑟之所以許人休妻
的理由。
祂說,這乃是遷就人的軟弱,不是 天主的本意;依照
天主的本意,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,與他的妻子結合,
二人成為一體。這樣,他們不再是兩個人,是一體了;
所以, 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。
三、在今日,我們要怎樣遵守耶穌的這個教導?
關於這點,《 天主教教理》有具體的指示,我們也將
它們分為三點,逐一介紹。
一、《 天主教教理》介紹並接受耶穌所頒佈的離婚禁
令 ?
2382 耶穌曾強調造物主 天主的原來意圖是要婚姻的
不可拆散,祂廢除在舊約中逐漸引進的寬容措施。
照 天主教法典的規定,在領過聖洗的 天主教信徒中
間,凡完全又既遂的有效婚姻,除死亡之外,任何人間
權力、或任何原因,皆不得解除。
二、《 天主教教理》允許在某種情況下的分居
2383 在有些 天主教法典考慮到的情況下,夫妻不離
婚而分居,可以是合法的。
民法離婚,如果是保證撫養子女或保護遺產那樣的合法
權利的唯一可行辦法,可以寬容,不成為倫理上的罪過。
三、《 天主教教理》說明不許離婚的理由,那就是 :
它一則是不守信、再則是褻聖,而且它給人類社會造成
混亂,帶來令人傷痛的災禍。
《 天主教教理》 2384 這樣闡述說, 離婚企圖解除夫
妻倆自由締訂的彼此共同生活相愛不渝的契約,是觸犯
自然倫理法則,離婚又觸犯婚姻聖事所象徵的救恩盟約。
離婚後再次結婚,新的婚姻即使有民法認可,也只加重
離婚所造成的分裂的嚴重性,這樣結婚的男女,是處在
公開並持久的通姦情況中。
2385 離婚的不道德也在於它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混亂,
這樣的混亂導致嚴重的損害 : 損害被遺棄的配偶、損害
由於父母的分離而受創傷往往又是他們彼此爭奪的對象
的子女。
由於它有傳染性的不良效果,離婚,實在是社會中一種
令人痛心的災殃。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,教會,在我們國家裏經歷了長期的
嚴重考驗,在這一段時期中出現了許多可歌可泣的英雄
事件,同時也發生了令人心痛的現象,其中之一就是,
教友家庭夫婦關係的不理想。
當然,這並不是我們中國所特有的情形;但是,在其他
地方,由於教會機構健全,同樣問題多少有補救的可能
,比如 : 充分準備、妥當舉行婚姻聖事,婚姻生活有了
難處,可向聽告解的神父清教;一般教區設有婚姻法庭
,必要時更可與教廷聯絡,共同處理個別的婚姻案件。
這一切卻是我們國內的姐妹、兄弟難以享受得到的服務
;因此,在聆聽了耶穌在本主日彌撒福音裏給予我們的
婚姻不可拆散的教訓之後,我們要同聲呼求祂賞賜我們
兩件恩典 :
第一、軟化教友夫婦的心硬,使他們在各人良心的情況
下,改善彼此關係,並與 天主修好。
第二、及早健全我們國內的教會機構,使她能夠對所有
教友提供更有效的牧靈服務。
基督,求祢垂憐;亞孟。
作者:阿德里安.諾桑 本篤會神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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