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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的代價       (瑪十六 21~27)

 

作者       蔣劍秋神父

 

從那時起,耶穌就開始向門徒說明,祂必需上耶路撒冷去

,要由長老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,並將被殺;

但是,第三天,祂要復活。

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,諫責祂說:「主,千萬不可  !

事絕不會臨到祢身上  

耶穌轉身對伯多祿說:「撒殫,退到我後面去  ! 你是我的

絆腳石;因為,你所體會的,不是       天主的事,是人的事

 」。

於是,耶穌對門徒說:『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

揹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;因為,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

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若為我的緣故,喪失自己的性命,

必要獲得性命。

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

益處  ? 或者,人還能拿什麼做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 ?

因為,將來,人子要在祂       父的光榮中同祂的天使降來;

那時,祂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』。

 

 

耶穌說   : 『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揹著自己的

十字架來跟隨我』。

跟隨基督,便是做基督的門徒;棄絕自己、揹十字架,

就是成為基督徒應該付出的代價。

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;買東西,得付錢;要有成就

,得付出犧牲;而且,這些犧牲是出於甘心情願的,勉

強不得。

十年寒窗的代價,是為了獲取功名;為了科學上的成就

,有時得埋首研究室達數十年之久;要做位成功的醫師

、商人、工程師……便不得不放棄部份應享受的娛樂。

明知道成功不易,得付出很大的代價,卻也別無其他的

選擇;要使自己在本行內出類拔萃,就得付出代價。

母親的偉大,正在於她忘了生產的危險,只想到了胎中

的小生命。初生嬰兒的哭聲,使她忘掉了生產時的陣痛

;因為,人間又多了一位愛的結晶。

愛,使做媽媽的人甘冒這個危險、付出應付的代價。

明知山中有老虎,仍向山中行;不是傻,是不怕艱難險

境。

做基督徒,就需要這種犧牲與勇敢的精神;不是傻、不

是無奈,是出於愛       天主的那一顆心。

明知做基督徒必需放棄不少現世的享受、必需為

天主和別人用去不少時間、必需關心人、服務人,甚於

關心自己、服務自己,必需以基督的生活方式為方式、

必需不斷地改善自己的弱點,一步一步走向成全的境界

;這些都是十字架,必需甘心情願去揹的十字架。

有人說    :  『有愛的人,不會感到勞累』。

基督徒所揹的十字架,為有愛的人來說,雖然沉重,卻

揹之如飴;為沒有愛的人來說,即使輕如鴻毛,也好似

泰山壓頂,感到吃不消。

成為基督徒,得付出代價;如何去付  ?  就在每個人自己

了。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( 摘自       把福音活出來 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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