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的代價 (瑪十六 21~27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從那時起,耶穌就開始向門徒說明,祂必需上耶路撒冷去
,要由長老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,並將被殺;
但是,第三天,祂要復活。
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,諫責祂說:「主,千萬不可 ! 這
事絕不會臨到祢身上 ! 」
耶穌轉身對伯多祿說:「撒殫,退到我後面去 ! 你是我的
絆腳石;因為,你所體會的,不是 天主的事,是人的事
」。
於是,耶穌對門徒說:『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
揹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;因為,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
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若為我的緣故,喪失自己的性命,
必要獲得性命。
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,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,為他有什麼
益處 ? 或者,人還能拿什麼做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?
因為,將來,人子要在祂 父的光榮中同祂的天使降來;
那時,祂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』。
耶穌說 : 『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揹著自己的
十字架來跟隨我』。
跟隨基督,便是做基督的門徒;棄絕自己、揹十字架,
就是成為基督徒應該付出的代價。
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;買東西,得付錢;要有成就
,得付出犧牲;而且,這些犧牲是出於甘心情願的,勉
強不得。
十年寒窗的代價,是為了獲取功名;為了科學上的成就
,有時得埋首研究室達數十年之久;要做位成功的醫師
、商人、工程師……便不得不放棄部份應享受的娛樂。
明知道成功不易,得付出很大的代價,卻也別無其他的
選擇;要使自己在本行內出類拔萃,就得付出代價。
母親的偉大,正在於她忘了生產的危險,只想到了胎中
的小生命。初生嬰兒的哭聲,使她忘掉了生產時的陣痛
;因為,人間又多了一位愛的結晶。
愛,使做媽媽的人甘冒這個危險、付出應付的代價。
明知山中有老虎,仍向山中行;不是傻,是不怕艱難險
境。
做基督徒,就需要這種犧牲與勇敢的精神;不是傻、不
是無奈,是出於愛 天主的那一顆心。
明知做基督徒必需放棄不少現世的享受、必需為
天主和別人用去不少時間、必需關心人、服務人,甚於
關心自己、服務自己,必需以基督的生活方式為方式、
必需不斷地改善自己的弱點,一步一步走向成全的境界
;這些都是十字架,必需甘心情願去揹的十字架。
有人說 : 『有愛的人,不會感到勞累』。
基督徒所揹的十字架,為有愛的人來說,雖然沉重,卻
揹之如飴;為沒有愛的人來說,即使輕如鴻毛,也好似
泰山壓頂,感到吃不消。
成為基督徒,得付出代價;如何去付 ? 就在每個人自己
了。 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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