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人不能事奉二主 (路十六 1~13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耶穌又對門徒們說:「曾有一位富翁,他有一位管家;
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人揮霍了主人的財物。
主人便把他叫來、向他說: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 ﹖
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;因為你不能再做管家了。
那管家自言自語道:主人要撒去我管家的職務,我可做
什麼呢 ﹖
掘地罷 ﹖我沒有氣力;討飯罷 ﹖我又害羞。
我知道我要做什麼,好叫人們在我被撒去管家職務之後
,收留我在他們家中。
於是,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;給第一位說:你欠我
主人多少 ﹖
那人說:一百桶油。
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坐下,快寫做五十。
隨後,又給另一位說:你欠多少 ﹖
那人說:一百石麥子。
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寫做八十。
主人遂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辦事精明;這些今世之子應
付自己的世代,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。
我告訴你們: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,為在你們匱乏
的時候,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。
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;在小事上不義的,
在大事上也不義。
那麼,如果,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真實
的錢財委託給你們呢 ﹖
如果,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屬於你們的
交給你們呢 ﹖
沒有一位家僕能事奉兩位主人的;他或是要恨這一位、
愛那一位,或是要依附這一位、輕忽那一位;你們不能
事奉 天主、又事奉錢財」
一位從中國大陸來美國讀書的教友,每個主日,他都去
教堂參與彌撒;但是,他對目前一小時三塊多美金的工
資感到不滿。
我提醒他,在大陸,一個月的工資也不過三十多美元。
他卻說,現在,是在美國。
一對從香港移民來美國的教友夫婦,初到時,找到一份
低薪工作,兩人任勞任怨,而且高高興興;每到主日,
一定進聖堂。
現在,兩夫妻天天在外找錢,忙得沒時間進聖堂了。
有位從台灣來美國留學的教友,在學期間,說功課忙,
沒有時間上教堂;畢業後,有了工作,又說忙,而且說
交通不方便;日子久了,他根本忘記了自己是教友。
人,要生活,便得工作賺錢;所以,工作與賺錢本身,
不但不是壞事,有時,還是一種責任。
不過,如果,一個人一心只想賺錢,把另外更重要的責
任都忘掉了,賺錢,就變成了壞事。
比如 : 為了賺錢,忘了自己的健康、忘了同
天主的關係,會使自己變得財迷心竅,成為一位銅臭味
很強的人;除了使自己的健康受損,提早死亡的來臨,
還會使自己失去信仰和人生樂趣;到頭來,錢財帶不走
,永生也成了問題。
耶穌告訴我們,信仰生活第一、 天主第一;一人不能
事奉 天主、同時又事奉錢財;必要時,為了事奉
天主,我們應該犧牲錢財;要用現世的錢財結交天上的
朋友。 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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