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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義的管家


 


本主日是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,彌撒中的福音取自聖路加


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三節(短式:第十六章第十三


節)。


聖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記載,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見了稅吏和


罪人來親近耶穌,就竊竊私議;於是,耶穌向他們講了


「亡羊」、「失錢」和「蕩子」三個比喻。


這是本主日彌撒福音的上文;其下文是第十六章第十四


:「愛財的法利塞人聽了這一切話,便嗤笑耶穌」。


但是,本主日彌撒福音的開端,也就是第十六章第節,


明明寫著「耶穌也對門徒們說」這一句話。


可見,本主日彌撒福音中所記載的話,是耶穌說給自己的


門徒們聽的;但是,他講這些話時,也有法利塞人在場旁


聽,并且,表示了他們的反應。


澄清了本主日彌撒福音的「聽眾和對象」的問題之後,我


們便可以憑也是耶穌門徒的基督信徒身分來研究這篇福音。


這篇福音的內容包括一個「比喻」和兩個「忠告」;我們


先研究那個比喻。


在講述那比喻時,耶穌先把祂的門徒們和別的人對立起來


;祂稱祂的門徒為「光明之子」。與他們相比之下,別的


人便是「世俗之子」。


耶穌所講的比喻中的主人公、不義的管家是典型的「世俗


之子」;耶穌利用他的形象來強調,「世俗之子」的兩點


特徵,那就是:不義和精明。


耶穌責備世俗之子的不義;卻藉著他們的精明來激勵光明


之子。祂說:「世俗之子在應付俗世的事務上,卻比光明


之子還要精明」。


本主日彌撒福音這樣說:


那時,耶穌也對門徒說:「有一位富翁,他有一位管家,


被人在主人面前告發,說管家揮霍了主人的錢財。


主人就叫那管家來,對他說:『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


?把你經手的賬目交出來吧!你已不能再當管家了』。


那管家心中思量說:『我的主人撤了我管家的職務,我怎


麼辦呢?


鋤地?我沒有力氣;討飯?我又覺得害羞。


有了,我知道怎麼辦了!好叫人在我被撤了管家的職務後


,接我到他們家裏去』。


於是,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;問第一位說:『你欠我


主人多少?』


這人說:『一百桶油』。


管家說:『拿你的借據,坐下,快寫做五十』。


又問另一位說:『你欠下多少?』


他說:『一百石麥子』。


管家說:『拿你的借據,寫做八十』。


主人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,說他辦事精明;因為,這世俗


之子在應付俗世的事務上,卻比光明之子還要精明」。


我再告訴你們:你們要用會朽壞的錢財(不義的財物)去


結交朋友,好到了錢財無用武之地的時候(為在你們匱乏


的時候),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」(路十六1-9)。


我們剛才聆聽了「不義的管家」的比喻中,「不義的錢財」


和「俗世的事務」是兩個類同的說法;它們都是「別人的


財物」,不是「真實的財物」。


「真實的財物」,比如天國裏的永生,才是屬於我們各人


自己的。


接著,我們考究耶穌在講了「不義的管家」這比喻之後,


向祂的門徒們所提出的兩個「忠告」;那兩個「忠告」,


都是關於「俗世的事務」和「不義的財物」的。


它們所包含的教訓,用哲學家莊子的話來說,是「物物而


不物於物」;用現代人的話來說,則是:要知道利用世上


的財富來實踐自己的生命真諦,卻不要做世上財富的奴隸。


耶穌這樣向祂的門徒們說:「誰在小事上忠信,在大事上


也必忠信;誰在極小的事上不義,在大事上也必不義。


倘若,你們在會朽壞的(不義的)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


那真實的財物委託給你們呢?


倘若,你們對於別人的東西不忠信,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


西給你們呢?


沒有一位僕人能事奉兩位主人;或是恨這位、卻愛那位;


或是依附這位,卻輕視那位。你們不能事奉


天主又事奉錢財」(路十六10-13)。


在今日經濟掛帥的中國社會中,被稱為光明之子的基督信


徒們,我們絕不可隨波逐流,一味追求物質享受、成為金


錢的奴隸。


主內的兄弟姐妹們,本主日的比喻和忠告都直接針對耶穌


的門徒們;在講比喻時,耶穌把祂的門徒們和別的人對


起來,祂稱祂的門徒們為「光明之子」;與他們相比之


,別的人便是「世俗之子」。


比喻中的主人公、不義的管家,是典型的「世俗之子」。


耶穌利用他的形象來強調「世俗之子」的兩點特徵,那就


是:不義和精明。耶穌責備世俗之子的不義,卻藉著他們


的精明來激勵光明之子。祂說:「世俗之子在應付世俗的


事物上,的確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」。


在比喻中,耶穌談到「不義的錢財」和「世俗的事物」,


這是兩個類同的說法;它們都是「別人的財物」,不是


「真實的財物」。「真實的財物」,譬如天國裡的永生,


才是屬於我們各人自己的。


在講完了這個比喻之後,耶穌援引兩句成語:「誰在小事


上忠信,在大事上也必忠信;誰在小事上不忠信,在大事


上也不忠信」。


「沒有一位僕人能事奉兩位主人;或者是,恨這位、卻愛


那位;或是,依附這位,卻輕視那位」。


這是耶穌向祂的門徒們所提出的兩個忠告;兩個忠告都是


關於「世俗的事物」和「不義的財物」的。


香港   天主教聖經學院編寫的《清泉掬水》說得好:


「從人怎樣使用世物,可見他服事的主人是誰:


天主或金錢 ?善用財物者才可得到天上永久的財富」。


主內的兄弟姐妹們,從前,耶穌給予祂的門徒們的教訓和


忠告,今天,對我們仍然十分有用。我們做基督信徒的,


特別是在教會內做神長的,雖然應有「世俗之子」的精明


,卻絕對不可隨從今日的社會潮流,貪戀「世俗的事物」


和「不義的財物」。


對我們來說,這些都是小事,都是「別人的財物」,不是


「真實的財物」。


天主託給了我們更大的事,就是「永生」,我們自己的


「永生」和我們所服務的兄弟姐妹們的「永生」。


基督,我們讚美你;亞孟!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阿德里安.諾桑   聖本篤會神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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