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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七日,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中,教宗方濟各

 

表示,祈禱,是基督徒用以發光的電池;教宗提醒基督

 

徒,不要成為無味的鹽,克勝【照鏡子】的誘惑,因為

 

,這是只顧自己,而非把信德之光帶給他人。

 

耶穌在講話時,總是用樸實的話語、簡單的比擬,好讓

 

每個人都能明白祂的訊息。

 

在當天的福音中,耶穌把基督徒比做光與鹽;教宗指出

 

,這兩樣東西都不是為自己而存在:光,是為了照亮其

 

他物體;鹽,是為了給其他物體增味或予以保存。

 

然而,基督徒怎能使鹽不失味、使光不暗淡呢?

 

基督徒用以發光的電池是什麽?

 

教宗答道:很簡單,是祈禱。

 

你可以擁有很多東西、做很多事,包括慈悲善舉;你可

 

以為教會做很多大事,成立    天主教大學、公學、醫院

 

等等,有人可能會為你樹立一座教會恩人的紀念碑;

 

是,你若不祈禱,那塊豐碑也將暗淡無光。

 

因缺少光、缺少祈禱,多少善行失去光彩;因此,維持

 

基督徒發光的是祈禱。

 

教宗提醒道,祈禱,必需認真;在祈禱時,我們可以朝

 

拜    天父、讚美    天主聖三、謝恩或者向    上主求恩;

 

可是,必需發自內心。

 

教宗繼續說:鹽,不會給自己增味,鹽之所是,在於它

 

奉獻自己;這是基督徒該持有的另一種態度:奉獻自

 

,給他人的生活增味,以福音的訊息為各種事物增味。

 

鹽的價值,不在於給基督徒自己留著,在於貢獻給別人

 

;光與鹽,二者都是為了他人,不是為了自己。

 

當然,有人會問:光與鹽持續不斷地奉獻自己可以持續

 

多長時間呢?

 

教宗答道,這將有賴    天主的力量;因為,基督徒是

 

天主藉聖洗聖事所賜的鹽;如果,基督徒在發光與給

 

予中不停地奉獻自己,他將不斷獲得恩賜,永不枯竭。

 

這就是第一篇讀經中發生在匝爾法特寡婦身上的事,

 

她信賴厄里亞先知,所以,她家的麵粉與油永遠用不

 

完。

 

然後,教宗特別提到基督徒當前的生活態度;教宗說

 

:你應該用你的光照亮他人,抵拒照亮自己的誘惑。

 

照亮自己是十分糟糕的事,這有些照鏡子的意味,是

 

只顧自己。教宗引用福音中的話說:你們的光當在人

 

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

 

父(瑪五16);這就是說,    天主賜予你的光與鹽,

 

重新回歸    天主身上。

 

教宗祈求    上主幫助我們始終呵護好燈光,不要把它

 

藏起來,應該是擱在高處;幫助我們做奉獻自己的鹽

 

,正確地為其他事物調味,促進其發展。

 

教宗總結道,這些就是基督徒的善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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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