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 神的身體 (若二十 19~31)
張春申神父 著
今天是耶穌復活期第二主日,我們剛才聽到的一段若望
福音,包含兩次復活基督的顯現:一次是復活當天晚上
;另一次是在八天以後。
兩次顯現,叫我們記起上個主日慶祝的復活節;那天,
耶穌顯現給宗徒時,多默不在;今天,是復活節之後的
第八天,耶穌再次顯現給宗徒,多默在場。
福音中,耶穌顯現的情況,幫我們對祂的身體保持一種
正確的態度;復活的基督並不如同死前一般存留在世間
,究竟,祂的光榮身體是怎樣的,實在不很容易斷定。
聖保祿宗徒雖然對於基督光榮的身體有些說明;但是,
終究超過人們的想像。
他說:「播種的是可朽壞的,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
;播種的是可羞辱的,復活起來的是光榮的;播種的是
軟弱的,復活起來的是強健的;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
,復活起來的是屬 神的身體」(格前十五42 ~ 44)。
老實說,保祿的話,我們能懂;然而仍舊不能告訴我們
復活的基督究竟是有著怎樣一個不可朽壞的、光榮的、
強健的和屬 神的身體。
今天,若望福音中,一方面指出、祂來去自如,不受世
上門戶的阻礙;另一方面卻瞄寫、保持與死前同一身體
,祂真是納匝肋的耶穌。
這兩方面為我們認識復活的身體同樣重要;祂生活在
天主的光榮中,不受物質世界的限制;然而,祂具有
真實的身體,在光榮生命中的即是曾在世間的耶穌。
如果,再應用我們的想像,任意敘述耶穌的身體,只
能令人迷糊;為此緣故,福音中有一句話,真的啟示
了我們復活奧蹟的性質 :「因為你看見了我,纔相信
嗎?那些沒看見就相信的,纔是有福的!」
原來,不論看見耶穌顯現的宗徒、或者沒有看見顯現
的後代教友,對於復活奧蹟,大家都應相信。
什麼叫做相信?
那便是,不靠自己的頭腦思考,也不依賴自己的感官
經驗,只是信從 天主的話,肯定與接受來自祂的訊
息,這才是相信。
至於耶穌死後復活、被提升到 天主永遠生命之內,
這個事件沒有 天主自己啟示,那是任何人無從肯定
的,也因此是信仰的對象。
宗徒們雖然看見祂的顯現,但是,這種人間的經驗,
雖然是非常特殊的經驗,絕不能說明和證明耶穌死後
被提升到永遠生命之內。
他們只是由耶穌基督曾經講過的話,尤其,由於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,才相信主真的復活了。
看見耶穌顯現,是信仰的基礎,並非信仰的來源。
後代沒有看見耶穌顯現的人,如同宗徒一般、相信耶穌
復活;他們相信,由於教會的宣講,更是由於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。
所以,不論看見、或者沒有看見,面對復活奧蹟,大家
都靠信仰,肯定與接受來自 天主的訊息。
耶穌復活是奧蹟,我們相信,納匝肋耶穌死後被提升到
天主的永遠生命之內。
至於,究竟祂的身體是怎樣的,我們不靠想像去揣測。
最後,在今天記錄的兩次顯現中,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
,就是耶穌賦予宗徒使命:
第一次顯現、派遣他們傳佈赦免罪過的喜訊。
第二次顯現、至少,要求多默為信仰做證。
其實,四部福音中,每次顯現都包含類似的使命;這表
示,耶穌復活的信仰催迫信者把自己在生命中接受的復
活基督傳報於人。
我們這些相信復活的基督信徒,雖然,沒有看見顯現,
也不像多默一般,堅持除非看見,絕不相信;我們實實
在在由於 天主的話在內心中的推動,相信了耶穌復活
,而且經驗到復活的基督生活在我們內;那麼,我們也
有了一個向人傳報復活喜訊的使命。
如果,耶穌基督復活了;如果,祂生活在我們內;那麼
,讓我們在具體的環境中,即使面臨困難的環境中,活
得有意義、活得興奮、活得有理想、活得快樂。
上主是我的牧者,我實在一無所缺。
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,我不怕凶險;因祢與我同住
。祢的木杖和短棒是我的安慰舒暢【詠二十三 ( 二十二 )
1, 4】。
反省與行動:
復活的基督,為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?
我和復活的主基督真實地相遇過嗎?
我如何承擔復活的主基督交給我的使命?
禱文:
請為新教友祈禱
耶穌復活夜,許多新教友跟隨基督一起逾越,進入
天主的家園;祈求仁慈的 上主恩賜他們和所有的教友
一樣,常能在生活中和復活的主基督相遇,並承擔祂所
交付的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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