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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與政治 (瑪二二 15~21)

 

 

張春申神父

 

為了解這段福音,我們必需說明一下耶穌的時代背景。

 

那時,羅馬帝國統治地中海沿岸所有的地區;耶穌所居的

 

巴勒斯坦也是羅馬皇帝的領土,當然,要求猶太人向羅馬

 

納稅。

 

福音中的稅吏便是擔任收稅的角色;由於猶太人自認是

 

天主的子民,不是人間帝王的子民;因此,對納稅這件事

 

,即使事實上是忍受奇恥大辱,可是,道理上,是絕對不

 

妥協地抗拒。

 

也是在這種情況下,法利塞人、黑落德黨人聯合起來試探

 

耶穌  : 「納稅給凱撒(即羅馬皇帝),可以不可以?」

 

這是一個非常惡毒的問題;若回答:「可以」,那麼,自

 

認為    天主子民的猶太人一定會說,耶穌不愛祖國,甚至

 

會說,祂在賣國,再也不去聽祂了。

 

假使,回答:「不可以」;那麼說不定,那些與耶穌做對

 

的人會向羅馬總督告發耶穌,以叛亂的罪名處罰祂。

 

可是,耶穌看清他們的詭計,以一個稅幣的肖像打發他們

 

走了。

 

不過,耶穌在這個機會上說的一句話:「凱撒的,就應歸

 

還凱撒; 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  天主」;為後代教會實在

 

是一個生活指南,值得提出來討論。

 

這句話有好多不同的解釋;不過,最為普遍的一種是指,

 

國家政治與宗教信仰的各自獨立;凱撒,代表國家政治;

 

天主,表示宗教信仰。

 

國家政治,在政府運籌下,為了人民的安全、生活富裕、

 

世物資以及精神各方面的發展而工作。

 

至於宗教信仰,是人類天賦的權利,或者個人、或者團體

 

實踐敬奉    天主的道德與精神生活,不只是謀求永恆生命

 

,也是在國家與社會中發生化育功能。

 

國家與宗教兩者之間各自具活動的領域;信仰自由,既是

 

天賦人權,國家政府自當積極尊重,不得干涉與限制,這

 

是所謂「 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  天主」。

 

如果,宗教界有些不法之徒假藉宗教之名破壞人民福利,

 

國家自可依法干涉。

 

另一方面,國家政府既有職責為國家謀求福利,宗教信仰

 

自當服從法律,這也是聖經的教訓。

 

伯多祿說:「你們要為主的緣故,服從人立的一切制度;

 

或者,服從帝王為最高元首;或者,服從帝王派遣來懲罰

 

做惡者、獎賞行善者的監督……」;這便是所謂「凱撒的

 

,就應歸還凱撒」。

 

倘若,國家政府的命令相反    天主,侵犯宗教信仰的權利

 

;那麼,宗教當然不能相反    天主、去服從。

 

所以,宗徒大事錄中,當猶太權威禁止伯多祿和若望宣揚

 

耶穌的福音時,他們回答說:「聽從你們,不聽從   

 

天主,在    天主前,是否合理 ? 你們評斷罷!因為,我們

 

不得不說我們所見、所聞的事」。

 

事實上,在    天主教會歷史中,教難的發生都是為了肯定

 

「 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  天主」;許多殉道者不懼流血、

 

致命,便是要服從    天主的命令,保衛自己的宗教信仰及

 

傳揚福音的權利。

 

教會慶祝傳教節,這是耶穌基督的命令:往訓萬民。

 

我們祈求    天主使天國喜訊傳遍各地;我們也祈求

 

天主,使有些傳教不能自由的地區早日阻礙消失。

 

原來,福音雖然是引導人認識    天主,謀求永生;但是,

 

也為勸導人群彼此相愛,為國家與社會謀求福利。

 

國家政府實在沒有理由要去阻止傳教。

 

反省與行動:

 

1. 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 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 

 

    天主」;在生活中,我遵守人間的律法嗎?

 

2. 在信仰中,我將    天主放在首位嗎?

 

3. 我如何在天國的律法和人間的法律間取得平衡?

 

禱文:

 

1. 請為    天主子民祈禱

 

    耶穌說: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    天主的,就應歸

 

    還    天主」。

 

    祈求仁慈的    上主幫助我們明智地分辨,如何善盡地球

 

    公民的職責,更能踐履    天主子民的使命。

 

2. 請為所有政治人物祈禱

 

    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」;祈求仁慈的

 

    上主幫助所有政治人物都能徹底遵守國家法律、成為百

 

    姓模範,不要知法犯法,利用職權、謀求一己之私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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