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四十五 1 ,4 ~ 6;詠九十六【九十五】1,3 ~ 5,7 ~ 10;
得一 1 ~ 5;瑪二十二 15 ~ 21
各位兄弟姐妹 :
在上一個主日的福音裏,我們聽到了國王婚宴的比喻;這比喻告訴我們, 天主無時無刻在邀請
人們來分享祂的豐盈;可是,許多人却被世俗的事物蒙蔽,拒絕 天主的邀請,甚至,淩辱和殺
害 天主派去邀請人的先知; 天主後來邀請了最不起眼的罪人赴宴。
雖然, 天主的邀請是白白的恩寵;可是,被邀請的人必須做出正確的回應才能有資格進入
天主的國。
今天,取自《依撒意亞先知書》第二部份的神諭,原是爲安慰被放逐、流亡在外的以色列子民;
先知向他們保證, 天主並沒有遺棄他們,而是在召喚他們回到他們的家鄉。
儘管,他們當時正面對許多阻礙,他們所應當扮演的角色就是信賴 天主的話。先知在神諭中强
調,巴比倫和它的神明沒有能力去阻止 天主所要實行的一切;這個神諭向選民保證形勢已經扭
轉,這是他們返回以色列的適當時機。
就在那時刻, 天主的工具就是偉大的居魯士王、波斯帝國的建立者;不久之後,他要占領巴比
倫。其實,巴比倫這座城市敞開了它的城門,歡迎居魯士軍隊的進駐;居魯士把他的勝利歸功於
瑪爾杜克、東方敬拜的神明之首。居魯士在他的凱旋紀念碑上提到了瑪爾杜克神握住他的右手。
依撒意亞先知對事情有著不同的看法;先知宣布說,其實,是 天主握住了居魯士的右手;這位
偉大的君王掌握了政權,這將會給 天主的忠信子民帶來利益。
居魯士擁有各種偉大稱號,其中,最偉大的稱號是當年 天主賦予以色列國的稱號【我的僕人】
;因爲,以色列人的 天主就是天地萬物的造物主,只有通過服事他,人們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。
保祿宗徒在《致得撒洛尼人前書》提到 天主聖三;當保祿宗徒在寫這封書信時,
天主聖三的教理還沒有完全形成。保祿宗徒願意告訴得撒洛尼的教會,它是因著
天主聖三的介入而建立起來的大家庭。
一個基督徒團體的形成是建基在信、望、愛三超德上;這些超德需要藉著工作、勞苦、堅忍來彰
顯;保祿宗徒一再强調,這些超德的臨在與發展完全是由 天主主導,不是憑我們的能力。
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,保祿宗徒致得撒洛尼人前書是新約二十七卷經書中第一卷寫成的;它寫成
的年代大約在公元五十一年,較第一部福音早二十年寫成。保祿宗徒在這封書信的開頭爲得撒洛
尼人的教會感謝 天主;雖然,他知道,教會不是一個完美的團體,但是,我們就是在這麽樣的
一個信仰團體中找到我們的身分幷逐漸成長。
今天,我們聽到的福音記述,是有關法利塞人設法使主耶穌陷入是否向羅馬人繳稅的爭議當中。
法利塞人很不願意向羅馬當局繳稅,可是,黑落德王和他的支持者則贊成向羅馬帝國繳稅。
法利塞人企圖强迫主耶穌公開自己的立場,好讓他或是得罪羅馬政府、或是獲罪於他的國人;這
些狡猾的法利塞人在設下陷阱之前,先稱讚主耶穌的誠實和對尋求真理的執著,然後,提出尖銳
的問題,好使主耶穌兩面不討好,從此失去人們的支持。
在當時,羅馬人統治下的巴勒斯坦,凡是介於十四至六十五歲的以色列人必須向羅馬帝國繳交人
頭稅,金額約等於當時的普通人一天的工資,而且,必須以羅馬帝國所鑄的錢幣來繳交;因而,
當時的猶太人對羅馬帝國所規定的人頭稅感到十分不滿。
法利塞人以爲,如果,耶穌贊成交這人頭稅,這將會引起猶太人的不滿;如果,他說,繳交這人
頭稅是不合理的,那麽,他就是反對羅馬帝國的統治,與羅馬統治者爲敵。
在面對這兩難的問題,主耶穌選擇了採取中間路綫;凱撒的,就該歸還凱撒;
天主的,就該歸還 天主。
按照法律,當時的錢幣是羅馬政府所擁有的,因此,它們是屬於凱撒的;然而,主耶穌把這個爭
議提升到更高的層次,進一步談到 天主的權利,也就是指那一些是應當屬於 天主的東西。這
個回答完全出乎法利塞人的意料之外,使他們啞口無言。
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,那就是,爲猶太人來說,整個受造界內的一切都是屬於
天主的。從這個觀點來看,主耶穌也很可能在說,如果,人們把凱撒的東西歸還給凱撒,凱撒也
就沒賺到什麽;如果,人們歸還屬於 天主的東西, 天主就會得到一切。主耶穌如此地暗示,
令法利塞人感到驚愕。
在今天三篇經文的光照下,我們做出了以下三點省思:
(一) 基督徒該盡公民義務
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盡國民的義務;身爲國家的一份子,每一個人都應該遵守國家維護正義與人
性尊嚴的法律和制度。儘管如此,我們還要記得,在這個塵世中,我們只不過是過客;我們所屬
的永恒國度是在天上。我們在現世所做的一切,都是爲努力使天國臨在於這世界上。
所以,當我們在塵世努力滿全國民的義務時,也要擁有超越這塵世中各種藩籬的視野和胸襟,因
爲,愛超越所有的國界、族群、文化和宗教。
(二) 我們不能永久擁有這世上的東西,包括我們的肉體
儘管,我們賺取和收藏許多值錢或寶貴的東西,但是,這一切都不會永遠屬於我們;我們只是對
它們有暫時的保管權。當我們離開這塵世時,這一切,我們都帶不走,將來也不一定永遠屬於自
己家族的後裔。
有許多聖人意識到,連自己的肉體都是暫時借來的,一切都要歸還 天主;因此,他們一生善用
天主所賜給他們的一切,同時,用他們的一生來光榮 天主,且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。他們所活
出的是以 天主爲中心的永恒價值觀。
(三) 一個永恒不變的真理: 天主是宇宙萬物的主人
很多人在生活時都好像死亡永遠不會來臨,其實,宇宙萬物都是從 天主那裏而來,萬物也終將
歸於 天主。人生,最重要就是要弄清楚這個道理,才能認清人生的終向,活出有意義和豐盛的
生命。聖依納爵。羅耀拉就非常明瞭這個人生的真理,幷以這禱詞將自己獻給
天主:『主,請採納我的全部自由、我的記憶、我的思悟、我的整個意志以及我所享有、所占有
的一切。主啊!凡此種種皆你所賜,今願歸還於你,屬你所有,讓你任意安排處置。求你賜我你
的愛及你的恩寵,有此兩者,我心已足』。
爲愛 天主,他放棄了一切;但是,他在 天主內却擁有了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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