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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女方濟加 (Bd.Frances Amboise) 11月4日
公元一四八五年
福女方濟加出身貴族,嫁給不列顛尼公爵的兒子伯多祿為妻;伯多祿性情暴戾
,方濟加婚後生活頗為痛苦。可是,她逆來順受,熱心祈禱,終於感化丈夫。
公元一四五 0 年,伯多祿繼承父親的爵位,方濟加以公爵夫人的身分加倍努力
發展傳教事業。她在南德創建了女修院,供加辣會修女使用;興辦貧民收容所
及其他慈善機構。
公元一四五七年,伯多祿去逝。
方濟加一心修德行善,常常住在南德和萬納的女修院。有一次,方濟加一時不
小心,擅自做主,給修女請了一位特別聽告解的司鐸,事前,並未稟明院長。
後來,修院告訴她,按照會規,此事須由修院院長決定;方濟加立刻道歉,並
自願做適當的補贖。
公元一四六八年,方濟加入萬納修院,度正式的修道生活;發聖願後第五年,
當選院長。在她的賢明領導下,萬納修院的修女一天比一天增多,院舍不敷;
方濟加在南德附近添設分院。
公元一四八五年,方濟加逝世,死後,顯有靈蹟甚多。
一八六三年,方濟加被榮列真福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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