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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婦克利斯比諾 (St.Crispina) 12月5日
殉道,公元三0四年
聖婦克利斯比諾,原籍諾美田,系出名門,丈夫在社會上很有地位;婚後生有
子女多人。
戴克里先皇帝迫害聖教,聖婦遭捕,被解往公庭,由田萬斯總督親自審問。
法庭的紀錄如下 :
總督 : 皇帝詔令的意義,你是否明瞭 ?
克利斯比諾 : 甚麼詔令 ?
總督 : 皇帝命令全國人民向神道獻祭的詔令。
克利斯比諾 : 我只向唯一的真 天主和祂的聖子吾主耶穌獻祭。
總督 : 你快快丟棄這一類的迷信;向神道致敬。
克利斯比諾 : 我只欽崇唯一的真 天主。
總督 : 你這樣固執,按律,應受嚴厲地處罰。
克利斯比諾 : 我甘願為信德犧牲生命。
總督 : 皇帝的詔令,全國人民都應遵守;像你這樣執迷不悟,生命難保。
克利斯比諾 : 我已經說過了,我只向耶穌基督獻祭。
總督 : 你只要向神像點頭,獻一些香就夠了。
克利斯比諾 : 我從來沒有做過這一類的事;我今後也絕不做這一類的事。
總督下令將克利斯比諾的頭髮剃光;然後,再問她說 : 你要活 ? 還是要死 ?
克利斯比諾 : 我絕對不會拿永遠的生命換取現世暫時的生命。
總督 : 假如,你還是執迷不悟,我就把你斬首。
克利斯比諾 : 天主賞賜我本性的生命,又用聖洗的水賞賜我超性的生命;祂
和我在一起,幫助我保守信德。
總督宣判,克利斯比諾違抗詔令,拒絕向神道獻祭,應處斬刑。
克利斯比諾聞判,感謝 天主,遂慷慨就義;時維公元三 0 四年十二月五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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