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
年紀漸長,愈來愈知道「幸福」的可貴;也慢慢了解,一個人是否
能夠擁有幸福,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,卻和他本身有多少
財富,關係並不大;至於,「幸福,可遇是不可求」這種說法,更
覺得荒謬了。
幸福,既不是遇到的,也不是求來的;它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,
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用心耕耘、灌溉,才能發芽;缺乏生命的
熱情的人,沒有足夠能量,遇不到、也求不到幸福。
幸福,原來是「眾裏尋它千百度」,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。
小時候,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,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
窘境;一直相信「貧賤夫妻百世哀」,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,
才能獲得幸福。
然而,一個人或一個家庭,必須累積多少錢、擁有多少財富,才算
足夠呢?
幾年前,當我決定要離開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,我問
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;母親卻給我十分輕鬆的答案:「我們一家三
口,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,就可以餐餐吃魚、吃肉了」。
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,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
及兒子團聚,全家餐餐有魚、有肉吃,如此簡單又容易獲得幸福。
這個答案,對當時的我而言,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;我終於在職場
上脫離金錢的牢籠,得到「做自己想做的事」的自由。
成立工作室幾年後,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,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
;母親卻意外腦幹出血,導致中風,從此,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;
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,是一次重大的打擊。所幸,我們全家人
同心協力、堅持要再站起來,陪伴母親度過生命的難關。
父親扮演「生活看護」的角色;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
「造型師」及「營養師」;我則兼任「司機及雜役」;幸福,不但
沒有遠離,反而,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。
錢財,並非完全沒有用,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;但是,過多
的錢財,真的沒有太多用途,它換不回健康、也買不到快樂;除了
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,幸福,需要的是知足又感恩的心情、是
敏銳又細膩的眼光、是自然又優雅的美感、是誠懇又體貼的自信。
這些足以創造幸福、維繫快樂的條件,非關財富;但是,對某些已
經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,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;畢竟,這是很內
省的工夫,必需反求諸己,才能重新獲得。
幸福,是發自內在的感覺,不假外求;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。
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,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,只是暫時的假象
;很多人以為,幸福,是來自於愛你的人;其實,這是很危險的想
法。
如果,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,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,對
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,也不公平!再說,又怎麼忍心讓愛我們
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。
幸福,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,流出來愈多、被舀走
愈多,它愈是不停湧出,愈動愈有活力,愈給愈快樂。
我們無法向別人要幸福的感覺,卻可以大方地給別人幸福的感覺;
更奇妙的是,給出去,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,反而會
因為給出愈多的同時,獲得愈多幸福。
世間能永恆的,唯有奉獻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弱勢之人,這才是提昇
自己的生命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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