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成為耶穌的門徒,需聽從祂的吩咐
瑪十 34至十一 1
那時候,耶穌對祂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,
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,不是為帶平
安,是帶刀劍;因為,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
的父親、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、兒媳脫離自己的
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
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不揹起自己的十
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
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
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
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
那派遣我來的。
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
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
的賞報。
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位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
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絕失不了他的賞報」。
耶穌囑咐完了祂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裏走了,為
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。
反省
耶穌召叫門徒時向他們説明,跟從祂的人要付出
什麼代價;跟隨耶穌,是整個人委身,三心兩意
的人無法成為門徒。
當時,猶太人的文化,如果,兩人為一件事爭執
不下,其他群眾也持不同意見時,就拿一把刀丟
在地上,然後,大家一起表決;贊成的站在刀這
邊、反對的站在刀那邊。
因此,耶穌才說:「我來,不是為帶平安,是帶
刀劍」,意思並不是要動刀槍,是要表明立場,
不能一腳踏兩船。
這樣,我們便能明白耶穌另一番話的意思:「誰
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
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」;耶穌的意思是,不
要讓親情妨礙我們跟隨主。
孝順父母、愛護子女都是理所當然的,當我們在
信仰和生活做出抉擇的過程中,必然會面對抗拒
的勢力,而且,這股勢力往往來自至親;這時,
便應選擇忠於 天主。
「誰不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」
;「十字架」,是指一個人甘願為基督的緣故揀
選的一條羞辱、痛苦、孤單,甚至捨棄自己的道
路。
只有我們完全忘記自己,才能夠為祂的緣故揹起
十字架;如果,我們決心要跟隨耶穌,就必須有
預備受苦的心理準備,經歷耶穌所遭遇的一切反
對和迫害。
行動
在人的生命中,甚麼是佔最優先的位置?
家人的親情關係?抑或自己的舒適生活?
想要獲得永生的人,必定要重視審視他跟耶穌的
關係,必定要把那份關係放在至高的位置;所以
,耶穌說:「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
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
性命」。
那些緊握自己的生命,不願揹起十字架的人,他
們將失去永恆的靈魂;相反的,一位願意為基督
的緣故捨生致命的人,必定得到永生。
如果,我們要成為祂的門徒,也要在思想、言語
、行為上效法耶穌,聽從祂的吩咐。
靈風思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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