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好聖事(路十五 1~32)
張春申神父 著
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一共記載了耶穌所講的亡羊、失錢和
蕩子三個比喻;今天,我們在福音中讀了前兩個比喻。
不過,在解釋時,我們一併加入第三個比喻。
這三個比喻共同表達的基本思想是非常清楚的,即
天主是仁慈、憐憫的父,祂藉著耶穌的宣講,向有罪的
人類宣告這個快樂的好消息:如同遺失了一隻羊的牧人
,祂丟下九十九隻羊,去尋覓亡羊;祂如同失去一個銀
幣的婦女,點燈打掃,直到找著為止;也如同一位父親
,祂熱情地等候並接納蕩子回家。
這個好消息,也許,我們已經聽得太習慣,不覺得它的
出人意料。
假使,我們進入耶穌時代,便能體驗出其不同凡響了。
一般說來,耶穌時代的主流人物~~ 經師、法利塞人,
對於罪人,尤其像稅吏和娼妓,是極端嚴厲的。
罪人,不但被視為猶太民族的敗類,而且,不再受到
天主關懷;因此,被排斥在團體之外,無人予以同情。
不過,耶穌自己的態度,的確令人驚奇;祂很早便召叫
一位稅吏瑪竇成為自己的宗徒,而且,還應他的邀請,
與稅吏共同進餐。
一次,當祂在法利塞人西滿家中做客時,突然,闖進一
位眾所皆知的罪婦,跑到耶穌腳前,用眼淚滴濕了祂的
腳、用自己的頭髮擦乾;耶穌非但不加拒絕,還容許她
這樣做。
這兩次發生的事件,都引起了法利塞人極度不滿,他們
在心中議論著:「為什麼同稅吏和罪人同席」;「 這人
若是先知,必定知道這位摸祂的是誰、是怎樣的女人:
是一位罪婦」。
可是,耶穌卻不以為然;祂說:「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
生,而是有病的人;我來,不是為召義人,而是召叫罪
人」。而且,祂也保護了那位罪婦;不但如此,還赦免
了她的罪過。
由此看來,今天,我們提出的三個比喻,實在與耶穌平
時的態度是完全符合的。
在行動中,祂表現出 天主對於罪人的憐憫;在祂所講
的比喻中,同樣肯定了 天主尋找罪人的主動性。
耶穌的這個啟示,在祂死亡、復活之後,實現在懺悔聖
事之中。若望福音記載,耶穌向門徒噓了一口氣說:
「你們領受聖神罷!你們赦免誰的罪,就給誰赦免;你
們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」。
按照 天主教的註解,便是懺悔聖事的來源,耶穌自己
建立了這一件聖事。
聖事,是 天主具體實現救恩的禮儀;懺悔聖事,是
天主藉著臨在於教會中的基督,透過聽告解神父的服務
,賜與信友寬赦。
不過,罪人,不只是如同亡羊一般被牧人尋覓,更不只
是如同一個銀元一般被婦女找到;罪人,必需如同蕩子
一般自由地、滿懷意願地回應父親的憐憫,這也是我們
之所以必需透過蕩子的比喻說明懺悔聖事的理由。
三個比喻都肯定是, 天主主動地藉著基督,寬赦人類
的罪過;然而,當中只有蕩子的比喻生動地描寫罪人的
懺悔、告明與補贖。
蕩子耗盡家產之後,果真引起他回歸父家的動機;首先
是饑餓,繼而是因為他得罪了天、得罪了父親;而且,
懺悔,導致他去向父親求赦。
值得注意的是,真實的懺悔,常常要求發自內心的真誠
表達,或者可說告明。
蕩子雖然已蒙父親接納;可是,他情不自禁地說出:
「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不配稱做你的兒
子了!」
這便是所謂的告明;它不應是折磨人心的訴訟罪過,而
是出自內心懺悔的表達。
最自然的告明,莫過於透露自己的過錯了。
雖然,比喻中沒有說明蕩子怎樣補贖;可是,真實的懺
悔,自然會以行動來表示。
通過今天的比喻,使我們認識了懺悔聖事;不過,也可
以說,在這件聖事中,基督繼續在教會中宣講、實踐
天主赦免罪過的無限仁慈。
反省與行動:
1. 福音中,耶穌講的罪人悔改的比喻,對我有什麼意義?
2. 在體會 天主公正嚴明的同時,我是否也能肯定祂的
慈愛寬仁?
3. 在和好聖事中,我是否曾經驗 天主的恩寵助佑,能
重新站起來呢?
禱文:
1. 請為 天主子民祈禱
主耶穌救靈心火熱切,渴望每一位迷途者都能返回正
途。祈求仁慈的 天父,恩賜每位基督徒能深刻體會
天主的憐憫,回應祂慈愛的召喚,在領受祂的寬恕和
接納之後,邁開嶄新的步伐,向世人分享「失而復得」
的喜樂。我們同聲祈禱。
2. 請為司法公正祈禱
近日爆發的司法關說案,重傷司法威信,震驚全國!
祈求仁慈的 天父恩賜全民能認清真相,以高度的民
主法治素養,超越政黨和個人私利,堅持棄絕任何權
貴踐踏司法的公正和尊嚴。我們同聲祈禱。
3. 請為敘利亞和平及難民祈禱
請為敘利亞與世界和平祈禱;敘利亞內戰延續兩年,
死傷無數,哀鴻遍野,人民流離失所。
讓我們和教宗一起祈求仁慈的 天父,恩賜世界各國
和敘利亞政府都能施行仁政,讓人民免於生活在恐懼
和威脅之中。我們同聲祈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