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愛 天主,才能中悅 天主
歐六 1~6;路十八 9~14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做學生的如果要跟其他的同學比,我們會說,
要跟好的、不是跟差的同學比,是在學習上
更努力、更有成績的,在行為上更好的同學
;這樣比才會使自己更長進。
今天的福音裡,那位法利塞人卻不是這樣,
他跟一位一般被認為沒有那麼好的稅吏比;
跟一位比自己差的人比,自己會變得越來越
差。
主耶穌說,你們應該成全,如同 天父一樣
成全。
我們人能夠做一點好事,其實都是應該歸功
於 天主的恩寵助佑;今天,那位法利塞人
一直數說自己做的怎麼好、怎麼好,昂起頭
來(跟稅吏不敢抬頭的動作相反),一副很
高傲的樣子,甚至在 天主面前炫耀,好像
天主都要敬佩、感謝他的樣子。
不用說別的,起碼,他犯了驕傲的罪。
他好像對 天主完全無所求,也因此完全無
所得,空著手回家,不像謙虛認錯的稅吏一
樣帶著義德回家。
『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
,必被高舉』。
小德蘭常體會到:我們有能力做好事,是因
為 天主給了我這個能力,我好好利用這個
能力是應該的,沒有值得吹噓的地方。
其實, 天主是全能的,要成就任何事都不
難,祂不需要我們用祂給的能力才能成就的
事情。
天主向我們要的、也是唯一我們可以給
天主的東西,只是我們的愛;像今天的讀經
一說的, 天主只要我們的愛心,不需要我
們的祭獻,因為,所有用來作祭品的牛羊都
是屬於祂的。
我們做事,只要有這個愛,即便沒有可見的
成果,卻被 天主看到了,非常中悅 天主。
甚至,有靈修家說:我們向 天主示愛,就
可以控制 天主!就好像孩子向父母一撒嬌
,父母就軟掉了,孩子要什麼都給了。
有一次,耶穌的門徒們回來,高興地匯報他
們在外面做了什麼好的、偉大的事;耶穌卻
對他們說,更要高興的是他們的名字被寫在
生命冊上!
天主要我們幫忙做祂的事,是要我們因此得
到光榮和幸福;就像父母不需要小小孩的幫
忙,卻鼓勵小小孩的參與。
我們也一樣,為愛 天主做事,有沒有可見
的成果都沒有關係;我們可以高興一定會有
成果,這成果包括了我們的名字被寫在天堂
的生命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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