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我信肉身的復活、永恆的生命

 

路廿     27~40

 

那時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說

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,如果,一個人的哥哥

死了,撇下妻子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

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

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位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

;第二位及第三位都娶過她為妻,七個人都是如此

,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

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

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位的妻子

?因為,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」。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、也嫁;但是,那

堪得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、

也不嫁,甚至,他們也不能再死;因為,他們相似

天使,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        天主之子。

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《荊棘篇》中指明了:祂

稱        上主為亞巴郎的        天主、依撒格的

天主及雅各伯的        天主。

祂不是死人的、是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;所有的人為祂都

是生活的」。

有幾位經師應聲說:「師傅,禰說的好」。

從此,他們再不敢質問祂什麼了。

 

反省

 

不信復活的撒杜塞人故意刁難耶穌;耶穌便藉機

講出了我們必須明白的幾點:

第一、天堂和世界是截然不同的領域。

第二、死亡是生命的更新之路,而非生命的終結。

第三、        天主,是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,不是死人的

天主。

第四、不相信復活,只能用短暫代替永恆。

神學家卡爾˙巴特說:「人類生命的目標,不是

死亡,是復活」。

做為基督徒的我們,對這復活的盼望有多少呢?

里昂的主教聖依肋內有句話說得好:「領聖體的

人不再是會腐朽的人,因為,他身上已有復活的

根源」。

讓我們有意識地、發自內心地宣認:我信肉身的

復活、我信永恆的生命;亞孟!
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

供稿)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