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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承認    天主是我的主! 

 

聆聽聖言

 

路廿     27~40

 

那時,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中有幾位前來問耶穌

:「師傅,梅瑟給我們寫道,如果,一個人的哥哥

死了,撇下妻子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就應娶他的

妻子,給他哥哥立嗣。

曾有兄弟七人,第一位娶了妻子,沒有子嗣就死了

;第二位及第三位都娶過她為妻,七個人都是如此

,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。

末後,連那婦人也死了。

那麼,在復活的時候,這婦人是他們那一位的妻子

?因為,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為妻」。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今世之子也娶、也嫁;但是,那

堪得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,他們也不娶、

也不嫁,甚至,他們也不能再死;因為,他們相似

天使,他們既是復活之子,也就是        天主之子。

至論死者復活,梅瑟已在《荊棘篇》中指明了:祂

稱        上主為亞巴郎的        天主、依撒格的

天主及雅各伯的        天主。

祂不是死人的、是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;所有的人為祂都

是生活的」。

有幾位經師應聲說:「師傅,禰說的好」。

從此,他們再不敢質問祂什麼了。

 

釋經小幫手

 

今天的福音提到古以色列民族中的一條法律:如果

,某人結婚後,沒有生子便死去,他的兄弟有責任

娶寡婦為妻,所生的兒子應歸於亡者的名下,並有

權承受亡者的家業。

在那時候,這法律確保亡者的名字不致失傳、他的

家產不致外流,為失去依靠的寡婦也是一個照顧;

這種習俗不只在以色列民族中有,亦見於其他古東

方民族之間。

如今,無論我們對這習俗有什麽看法,在那時候,

人民的確透過這樣的法律,體會到        天主如何眷顧

和守護人民中最軟弱的一位。

然而,今天的福音中,撒杜塞人卻企圖用這個法律

的問題挑戰復活的現實;他們問,如果復活是真

,連續嫁給七位弟兄的婦女在復活以後到底屬於誰

呢?復活後,他們間的關係不是很尷尬嗎?

還好,精明的耶穌意識到他們的論點有誤;復活,

就如        天主本身,本是屬        神的事,人類即便用最

優秀的語言及想像力、最清楚的邏輯以及最豐富的

經驗,也無法把        天主的現實完全包括、完全弄明

白。

因此,福音中,耶穌告訴人們,來世會是怎麽樣的

,不能用今世的類別來設定;耶穌把重點拉回到

天主的愛:「衪,不是死人的,是活人的

天主」。

雖然,我們對於來世的細節瞭解不多,但是,在我

們有生之年,        天主願意每一個人都能在愛和被愛

中活出意義、找到方向、也活得沒有遺憾和悔恨,

因而承認祂是主!

 

品嚐聖言

 

「衪,不是死人的,是活人的        天主」;那麽,你

今生有真正活著嗎?

 

活出聖言

 

要好好生活、不是懵懂過日子,需要做那些具體的

決定以及行動?

 

全心祈禱

 

感謝耶穌是我今生的主,不是死後的主;請禰教我

如何好好生活。

 
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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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