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贖與補贖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丙年常年期第廿四主日

 

「小德蘭福傳之友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出卅二     7~1113~14;弟前一     12~17

 

路十五     1~32

 

「以色列」,這名字是「與        天主搏鬥」的意思,

來自以色列人的老祖宗雅各伯的一個奇特遭遇     (

創卅二 23~33);在這事件中,雅各伯和

天主的使者搏鬥,一直到曙光破曉,那人對雅各伯

說     「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,應叫以色列;

因為,你與神、與人搏鬥,占了優勢」。

當我們讀舊約以色列人的歴史,會發現以色列人是

名符其實的「以色列」,常「與        天主搏鬥」的民

族。

天主召選了以色列人做選民,一直想把以色列人攬

在自己愛的懷裡,就像父母想把子女留在自己的愛

內一樣;但是,以色列人常常不願意,常要掙脫

上主「愛的繩索」(參歐十一     4),甚至,把

天主「愛的繩索」看做束縛自由的枷鎖,離開

天主,去敬拜偶像!

敬拜偶像的後果自然是痛苦和災難     (即聖經作者

述為「        天主的懲罰」)

在今天的第一篇讀經裡,我們看到,剛被

上主以大能拯救出埃及、奴役之地的以色列人,居

然向自己鑄造的牛犢獻祭說     :「以色列,這就是領

導你出埃及的神明」。

面對這些頑冥不化、不忠、不義的以色列人,

天主的義怒是要消滅他們;然而,因梅瑟的懇求,

天主撤銷了要降在他們身上的災禍。

我們不也可稱為「以色列人」嗎?

我們忘記        天主、違背        天主、反抗        天主     ()

的結果,是人類要承受巨大的災難。

雖然,多次因著善人的祈禱,世界躱避了更大、更

可怕的災難     (讀經一;但是,罪,對我們每個人

的家庭或世界的遺害確實是我們的痛苦之源。

基督耶穌來到世上,是為拯救罪人於苦海,信耶穌

的人將會得救(讀經二)

主耶穌就是辛辛苦苦在荒野裡尋覓那失落的一隻羊

的牧人     (福音,找到了,就高興地把牠放在肩上

帶回家。

尋覓的辛苦和危險都忘得一乾二淨,只有歡樂和慶

祝;因為人類「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」。

牧人放下九十九隻安全的羊,翻山越嶺去找那一隻

迷失的,顯示了        天主把每一個人都看得很重要,

每一個人都是祂的子女。

即便只有一位子女迷失了,祂為了這一位子女,也

會屈尊就卑降生成人並在十字架上傾流寶血;這是

教會一直以來的信仰肯定。

如果,        天主把我們每一個人、把我看得那麼重要

,我能鄙視自己、自暴自棄、自甘墮落嗎  ?

那迷失的羊和那遺失的銀幣都是無靈之物,只要人

找尋它、帶它回來,它們是不會抗拒、不會做「以

色列」的;人卻不同了,人不能被強迫去「悔改」

,這就是為什麼那離家出走的小兒子的父親只能每

天遠遠地翹首觀望,希望有一天看到自願回家的小

兒子的身影   !

主耶穌的故事裡沒有提到慶祝小兒子回家的宴會結

束後怎樣了;一切就此回復「常態」嗎?

抑或小兒子有責任重建一度被他破壞了的和父親、

和哥哥、和家中其他人的關係,並有責任證明自己

確實還是一位值得信任的人

在今天的第一篇讀經裡,        天主只因梅瑟的懇求,

就寬恕了叛逆的以色列人;但是,事情就這樣了結

了嗎?

以色列人有沒有責任以實際行動表示「悔改」之心?

有沒有責任寬慰        天主破碎的心靈?

有沒有責任去「賠補」因自己的過犯產生的傷害?

同樣,我們犯罪得罪了真、善、美、聖的        天主,

雖得到        天主的寬恕,我們是否應做「補贖」呢

假如,我從甲先生那裡偷了十萬元,之後,覺得對

不起甲先生,甲先生也接受了我的誠懇道歉,事情

就這樣結束了嗎?

我有沒有責任「賠補」甲先生損失的十萬元?

假如,我毀壞了乙女土的名譽,覺得良心不安,就

去辦了和好聖事,也得到神父以        天主之名的赦罪

;事情就樣結束了嗎?

我有沒有責任將功贖罪,盡力恢復乙女土被我毀壞

的名譽?

我們做了錯事、或做了壞事,道歉、悔改是必要的

;但是,仍然不夠。

因為,錯事、壞事都有一個「惡果」,使原來的「

平衡」失序,造成混亂     (參《        天主教教理》1459

,這惡果一定要被填補、修補或賠補。

我若無力賠補,也需請求親友幫我賠補,或者有人

自憐憫之心代我賠補;這就是修和聖事後還需做

補贖」的原因,也是        天主子「必須」代人類賠

補人類無力自行償還的傷害全真、全善、全美

天主的罪債的原因,也就是主耶穌常說的「默西亞

必須受苦」(參瑪十六21;谷八31;路廿四2646

,或        天主必須用十字架拯救世人的原因。

恢復平衡是必須的,這「必須」即是「

天父的旨意」;賠補是我們該做之事,

天主子卻自願代我們做我們該做的,卻不是「嗜血

的」        天父給聖子的命令。

我們想一想,在和好聖事中,我們常常告相同的罪

,是不是因為我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認真、嚴肅且充

分地做「補贖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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