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活出耶穌愛的誡命

 

馬爾谷福音十二     28~34

 

有一位經師上前來,問耶穌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

是第一條呢?」

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

上主,我們的        天主是唯一的        天主;你應當全心、全

靈、全意、全力愛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』。

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』。

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」。

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,師傅說得實在對;祂是唯一

的,除祂以外,再沒有別的;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

祂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」。

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

天主的國不遠了」。

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祂。

 

釋經小幫手

 

聽到耶穌說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

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」後,還要再「愛近人如你自己」;

或許,我們心裡存有一種很大的壓力。

如果,我每天都得要這樣全心、全意地愛上主;那麼,

我是不是就沒辦法專注在工作上了?

我每天都在想著        天主,那我還有什麼時間可以好好地

陪伴那些對我很重要的人?

我都已經全力地愛        天主了,還要再分心出來愛我的近

人?

況且,人通常都有點私慾,無論做什麼,總是先為自己

著想,也希望把好的留給自己;那麼要做到「愛人如己

」,不就是一件超級困難的事情嗎?

這樣的話,        天主的國會不會離我越來越遙遠呢?

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時,就將「全心、全靈

、全意、全力愛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」與「愛人如己」

兩項誡命納入了教會憲章裡面,並且指出這兩條誡命是

成聖的重大使命。

其實,這些誡命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困難。

當我們為了身邊的人,不論是工作上的夥伴、客戶,或

者是家人、朋友,表現出一點兒了解、關懷他的需要、

尊重他的自由、事事為他的好處著想,那就能夠成就

天主所希望我們做到的「愛人如己」。

在愛        天主與愛人兩方面,身為基督徒不可能找藉口說

:我已經愛了        天主,可以不愛人了。

其實,在瑪竇福音廿五40耶穌就很明白地說   : 「你們

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」。

愛人的誡命,是愛        天主誡命的記號、證據;不愛

天父的子女,怎麼可說我們愛了        天父呢?

 

種下種子

 

在愛人、愛己及愛        天主這三方面,你如何找到平衡,

讓自己和別人都能過得更有尊嚴、更靠近        天主。

 

全心祈禱

 

主,我相信祢可以教我如何活出祢愛的誡命,請幫助我

別靠自己的力量去行這偉大使命,但要更仰賴祢的恩寵

;阿們。

 

歡迎收聽語音檔,用心聆聽        天主要對我們說的話   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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