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活出耶穌愛的誡命
馬爾谷福音十二 28~34
有一位經師上前來,問耶穌說: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
是第一條呢?」
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條是:『以色列!你要聽!
上主,我們的 天主是唯一的 天主;你應當全心、全
靈、全意、全力愛 上主、你的 天主』。
第二條是:『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』。
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」。
那經師對耶穌說:「不錯,師傅說得實在對;祂是唯一
的,除祂以外,再沒有別的;應以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
祂,並愛近人如自己,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」。
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,便對他說:「你離
天主的國不遠了」。
從此,沒有人敢再問祂。
釋經小幫手
聽到耶穌說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
上主、你的 天主」後,還要再「愛近人如你自己」;
或許,我們心裡存有一種很大的壓力。
如果,我每天都得要這樣全心、全意地愛上主;那麼,
我是不是就沒辦法專注在工作上了?
我每天都在想著 天主,那我還有什麼時間可以好好地
陪伴那些對我很重要的人?
我都已經全力地愛 天主了,還要再分心出來愛我的近
人?
況且,人通常都有點私慾,無論做什麼,總是先為自己
著想,也希望把好的留給自己;那麼要做到「愛人如己
」,不就是一件超級困難的事情嗎?
這樣的話, 天主的國會不會離我越來越遙遠呢?
天主教在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時,就將「全心、全靈
、全意、全力愛 上主、你的 天主」與「愛人如己」
兩項誡命納入了教會憲章裡面,並且指出這兩條誡命是
成聖的重大使命。
其實,這些誡命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困難。
當我們為了身邊的人,不論是工作上的夥伴、客戶,或
者是家人、朋友,表現出一點兒了解、關懷他的需要、
尊重他的自由、事事為他的好處著想,那就能夠成就
天主所希望我們做到的「愛人如己」。
在愛 天主與愛人兩方面,身為基督徒不可能找藉口說
:我已經愛了 天主,可以不愛人了。
其實,在瑪竇福音廿五40,耶穌就很明白地說 : 「你們
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」。
愛人的誡命,是愛 天主誡命的記號、證據;不愛
天父的子女,怎麼可說我們愛了 天父呢?
種下種子
在愛人、愛己及愛 天主這三方面,你如何找到平衡,
讓自己和別人都能過得更有尊嚴、更靠近 天主。
全心祈禱
主,我相信祢可以教我如何活出祢愛的誡命,請幫助我
別靠自己的力量去行這偉大使命,但要更仰賴祢的恩寵
;阿們。
歡迎收聽語音檔,用心聆聽 天主要對我們說的話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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