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 教宗方濟各接見朝聖者。
六月二十七日,在以 天主十誡為主題的周三要理講授中
,教宗方濟各強調, 天主首先在紅海給予拯救,然後在
西乃山提出要求;為了讓年輕人接近基督信仰,我們不能
從義務和承諾開始,要從義務的基礎即 天父的愛開始。
基督徒的生活首先是向一位慷慨的 父親表示感恩的回應
,這位 天父領我們穿過紅海,將我們從埃及解救出來,
之後,祂在西乃山上授予我們十誡。
因此, 天主十誡始於 天主的慷慨、始於釋放和
父子關係;信仰的道路也必須從這一點開始,卻不是法律
、義務、承諾和一致性; 天主的愛先於法律,且賦予它
意義。
教宗首先分析 天主十誡的前言:『我是 上主、你的
天主,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、奴隸之所』(谷廿 2),表
明這是 父親為了讓祂的子民更好的前行才說的愛的話語
。當 天主宣稱『我是 上主、你的 天主』時,即存在
一種從屬、依存的關係; 天主不是一位陌生人,祂是你
的 天主,這闡明了整個十誡,也揭示了基督徒行動的關
鍵。
教宗說:基督被 天父所愛,祂也以這種愛來愛我們;祂
不是從自己出發,是從 天父出發。
我們的行動經常失敗;因為,我們從自己出發,不是出於
感恩。
從自己出發的人將會抵達那裏呢?
只能回到他自己!他無法走出去,只能返回自己的原點。
基督徒的生活首先是向一位慷慨的 父親表達感恩的回應
,只遵守義務的基督徒聲稱他們沒有親自體驗到那位我們
的 天主。
我必須這樣做這個、做那個;這只是義務,你還缺乏某些
東西!
這項義務的基礎是什麽呢?
這項義務的基礎是 天主父的愛,祂首先給予愛,然後,
才是命令;將法律置於關係之前,無助於信仰的旅程。
如果,我們首先以義務、承諾和一致性來要求一位年輕人
,卻不是讓他獲得釋放,他怎能渴望成為基督徒呢?
然而,做基督徒恰恰就是一段釋放的旅程!
教宗繼續表示, 天主十誡將你從自私中釋放出來,使你
獲得自由;因為, 天主的愛帶領你前進。
基督徒的形成不以意志力為基礎,卻在於接受救恩,願意
自己被愛;教宗強調:拯救在先, 天主先在紅海拯救了
祂的子民,之後,在西乃山告訴他們該怎麽做。
為了順從 天主,我們必須首先記得祂的美好恩賜,這就
是為什麽做記憶的練習很重要;我們要記得,
天主為我們每個人做了多少美好的事!
或許,有人還沒有經驗到被 天主所釋放;教宗對此解釋
說,我們不能憑靠自己就能得救,我們卻可以發出求救的
呼聲: 上主,請拯救我; 上主,請為我指引道路;
上主,請愛撫我; 上主,請恩賜我們一絲喜悅;這就是
求救的呼聲,這是一種美好的祈禱方式。
天主在等候這呼聲;因為,祂能夠且願意折斷我們的枷鎖
最後,教宗總結道, 天主沒有叫我們度壓迫的生活,是
讓我們做自由的人,生活在感恩之中,喜悅地順從祂。
天主給了我們那麽多,無限超越我們所能回報祂的;這實
在美好。
願 天主永受讚美;因祂為我們所做過、正在做和將要做
的一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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