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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 教宗方濟各接見朝聖者。

 

月二十七日,在以        天主十誡為主題的周三要理講授中

,教宗方濟各強調,        天主首先在紅海給予拯救,然後在

西乃山提出要求;為了讓年輕人接近基督信仰,我們不能

從義務和承諾開始,要從義務的基礎即        天父的愛開始。

基督徒的生活首先是向一位慷慨的        父親表示感恩的回應

,這位        天父領我們穿過紅海,將我們從埃及解救出來,

之後,祂在西乃山上授予我們十誡。

因此,        天主十誡始於        天主的慷慨、始於釋放和

父子關係;信仰的道路也必須從這一點開始,卻不是法律

、義務、承諾和一致性;        天主的愛先於法律,且賦予它

意義。

教宗首先分析        天主十誡的前言:『我是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

天主,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、奴隸之所』(谷廿     2),表

明這是        父親為了讓祂的子民更好的前行才說的愛的話語

。當        天主宣稱『我是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』時,即存在

一種從屬、依存的關係;        天主不是一位陌生人,祂是你

的        天主,這闡明了整個十誡,也揭示了基督徒行動的關

鍵。

教宗說:基督被        天父所愛,祂也以這種愛來愛我們;祂

不是從自己出發,是從        天父出發。

我們的行動經常失敗;因為,我們從自己出發,不是出於

感恩。

從自己出發的人將會抵達那裏呢?

只能回到他自己!他無法走出去,只能返回自己的原點。

基督徒的生活首先是向一位慷慨的        父親表達感恩的回應

,只遵守義務的基督徒聲稱他們沒有親自體驗到那位我們

的        天主。

我必須這樣做這個、做那個;這只是義務,你還缺乏某些

東西!

這項義務的基礎是什麽呢?

這項義務的基礎是        天主父的愛,祂首先給予愛,然後,

才是命令;將法律置於關係之前,無助於信仰的旅程。

如果,我們首先以義務、承諾和一致性來要求一位年輕人

,卻不是讓他獲得釋放,他怎能渴望成為基督徒呢?

然而,做基督徒恰恰就是一段釋放的旅程!

教宗繼續表示,        天主十誡將你從自私中釋放出來,使你

獲得自由;因為,        天主的愛帶領你前進。

基督徒的形成不以意志力為基礎,卻在於接受救恩,願意

自己被愛;教宗強調:拯救在先,        天主先在紅海拯救了

祂的子民,之後,在西乃山告訴他們該怎麽做。

為了順從        天主,我們必須首先記得祂的美好恩賜,這就

是為什麽做記憶的練習很重要;我們要記得,

天主為我們每個人做了多少美好的事!

或許,有人還沒有經驗到被        天主所釋放;教宗對此解釋

說,我們不能憑靠自己就能得救,我們卻可以發出求救的

呼聲:        上主,請拯救我;        上主,請為我指引道路;

上主,請愛撫我;        上主,請恩賜我們一絲喜悅;這就是

求救的呼聲,這是一種美好的祈禱方式。

天主在等候這呼聲;因為,祂能夠且願意折斷我們的枷鎖

最後,教宗總結道,        天主沒有叫我們度壓迫的生活,是

讓我們做自由的人,生活在感恩之中,喜悅地順從祂。

天主給了我們那麽多,無限超越我們所能回報祂的;這實

在美好。

願        天主永受讚美;因祂為我們所做過、正在做和將要做

的一切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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