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的誡命—愛主、愛人
出二十二 20~26;得前一 5~10;瑪二十二 34~40
默想
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後,趕走了在聖殿做買賣的人,斷絕了
當權者的財路,與他們的衝突白熱化;於是他們聯合起來
,爭取主動,好能剷除耶穌這位公敵。
第一個回合是政治性的,由法利塞人及黑落德黨人發動,
問耶穌「應否給凱撒納稅?」
耶穌以稅幣上有凱撒的肖像,故應歸還他;但是,猶太人
特別接受了 天主的印記,故必需把自己的心歸還
天主。
第二個回合是神學性的,由不信有復活的撒杜塞人出馬,
他們問:「一位結過七次婚的婦人復活後,那一位才是她
的丈夫」?
耶穌指出,人不應以地上的情況投射到復活後;復活後的
身體,不再過地上婚嫁的生活。
耶穌使撒杜塞人啞口無言後,最有學問的法學士發動第三
回合攻擊,問題本是信仰上的;但是,法學士把它轉化為
學術性問題。
舊約中有六百一十三條誡命;他們問耶穌那一條最大?
這問題在法學士的圈子裏一直爭論不休,他們認定,耶穌
這位從未受過學院式教育的木匠一定無言以對,必然打擊
耶穌在群眾心目中的威信。
想不到,這條必需要對法律有相當認識才知道答案的學術
性問題,竟難不到耶穌,且祂的答案遠超出他們想像之外
,令他們大為嘆服。
耶穌從舊約不同地方抽出兩條誡命,並巧妙地融合為一條
;第一條誡命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上主你的 天主」。
可能,很多法學士都可答中;因為,他們大致同意這是最
大的誡命;但是,從未有人把第二條誡命「愛人如己」加
上去,使一學術性問題變成活生生的生活原則。
耶穌的答案讓他們知道, 天主的誡命,不是一個理智的
遊戲,是指導人藉聖善生活走向 天主。
讓我們反省這條融合愛主、愛人的誡命;全心是指整個人
的感情、全靈是指整個人的精神、全意是指整個人的意志
、思想;每個人應反躬自問:對 天主的愛能否支配整個
人的感情、能否推動整個人的精神、能否指導整個人的意
志與思想?
梅瑟如此要求以色列人愛 上主是有其背景的;當時,以
色列人離開受奴役的埃及,渡過紅海,他們經驗到
天主在他們民族生命中所傾注的愛,所以實行梅瑟的要求
較為容易。
若距離經驗 天主愈遠,則愈難執行;這誡命會逐漸變成
經上的條文,缺乏推動力和真實感。
對我們這些離開梅瑟帶領以民出埃及、過紅海三千多年的
人而言,除非我們在生命中接觸到 天主的愛,否則,極
難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 天主。
「愛近人」,為以色列人是指「愛自己同族的人」;耶穌
回答中的「近人」,是推廣到所有人,特別是有需要的人
;這為以色列人是相當困難的,他們很難想像怎樣去愛統
治他們的羅馬人和不潔的罪人。
耶穌讓他們看到,人必需先有對 天主的愛,才能夠發覺
甚麼人也有可愛之處;因為,他們都是 天主的子女、
基督所救贖的兄弟姊妹,因著對 天主的愛,人才有能力
去愛近人。
讓我們以今日的福音互勉:從愛近人的行動當中,去表達
自己實在愛 天主;從愛 天主的經驗中,汲取力量去愛
一些按自己本性很難去愛的人。 作者 吳智勳神父
反省與實踐
請問你愛 天主嗎?愛得多深呢?
如何用你的感情來詮釋你愛 天主?
如何投入你的精神來注視祂?
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你的思想中?
為什麼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,也要愛週遭的人?
這些人和你、和 天主有著什麼樣密不可分的關係?
全人類不都是按著 天主的肖像造成的嗎?
愛他人,是不是就在愛 天主?
仔細看看你週遭的人,不論他是首富或流浪漢、店員或一
位難以相處的鄰居,你找到了那被隱藏起來的耶穌嗎?
信友禱詞
請為教會的福傳使命祈禱
在所有面臨苦難的人們當中,願教會宣揚 天主的愛,並
求 天主賜給他們從聖神而來的喜樂;藉著 天主的權能
,使教會成為福音活躍的見證。
請為那些喪失人生意義、對他人失去信心或不知道該如何
祈禱的人們祈禱
祈求 天主引領他們的心靈歸向 天父,歸向所有愛情的
源頭,使他們能夠在禰的避難所中重新得到希望、信心與
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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