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,沒有愛……
瑪竇福音 廿二 34~40
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 譯
默想 :他們又提出一個誘人上當的問題,再次企圖
請君入甕,找一個能誣衊並陷害耶穌的理由。
問題聽起來很單純:那條誡命最重要呢?
也許,在來來回回的討論中,祂會誤入圈套;因為,
聖經和猶太傳統裏有相當多的誡命和禁令,少說也有
六百條之多。
耶穌的回答如此簡明扼要,甚至,連祂最強勁的對手
也無從反駁。
「全心愛 上主、愛人如己」,直到今天,還沒有第
二個答覆比這更言簡意賅、更令人折服;這包含了
天主的全部誡命,誰恪守並生活出這兩條誡命,誰就
履行了其它所有的誡命。
對我們來說,耶穌的回答非常熟悉、非常顯而易見;
但是,經過二千年的重複,這愛 天主、愛鄰人雙重
誡命的意義和範疇難免叫人聽若罔聞;我們真的瞭解
甚麼是全心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嗎?
耶穌說,每一件我們該做的事、每一件 天主指望我
們做的事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
奇妙的是,當人真的活出這兩條誡命時,凡事都變得
明朗了;唯一要緊的就是愛。
人們很容易在好榜樣身上體驗到這點,譬如 : 聖教宗
若望廿三世和聖加爾各答的德蕾莎修女;但是,要我
活出這兩條誡命並化為行動時,一切卻變得難上加難。
在格林多前書的「愛之歌」(十三 1~13)裏,保祿
列舉了一系列愛的特徵:愛是含忍的、愛是慈祥的、
愛不嫉妒、不誇張、不自大、不做無禮的事、不求己
益、不動怒、不圖謀惡事、不以不義為樂,卻與真理
同樂,凡事包容、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、凡事忍耐。
如果,我把自己的行為跟上述愛的特徵相比較,我會
發現,到達自己旅程終點之前,還有相當長的距離,
還要打贏諸多戰役;也許,還要經歷多重苦難,才能
達成這樣的愛。
我怎麼才能達到那境界呢?
聖奧思定說:愛,首先意味著,我真高興有你相伴!
有你真好!
愛,先從善意出發;在此基礎上,再為他人謀求福祉。
我必需在這裡加上一個問題:我對我的鄰人好嗎?
這不僅僅是在問,我是否喜歡他 ?
我無法控制自己油然而生的感覺;至少,我能夠相當
善意地祝福他人、祝願對方幸福。
我們在此該懂得,耶穌為何把愛 天主和愛鄰人密不
可分地連繫起來。
我怎麼去愛鄰人呢?
當然,他不一定是我最喜歡的人;甚至,偶爾可能與
我敵對;但是,他特別需要我的奧援。
最可以確定的是, 天主對他寬厚、仁慈。
我要考慮到:雖然,對我來說,鄰人是位頭痛人物;
但是, 天主全然愛著他;我自己也捉襟見肘,
天主卻還是接納我、肯定我;因此,我實在應該試著
也去愛我的鄰人。
從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這樣超然卓越的人身上,
我們看到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愛 天主的人,能
夠愛他們的鄰人到無以復加的地步;然後,我們才會
懂得聖奧思定傳誦千古的名言:「只要你愛,你就可
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!」那麼,你也一定在做對的事。
譯註:「只要你愛,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」(
Dilige,et quod vis fac)出自聖奧思定的《若望一
書釋義》第七章第八節。
反省與實踐:
「全心愛 上主、愛人如己」;我們愛 天主,愛得
有多深?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我們的思想中?
天主期望我們做的事都繫於「全心愛 上主、愛人如
己」這兩條誡命,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,也要愛周遭
的人;周遭的人、我和 天主有什麼密不可分的關係
呢?
我們從好榜樣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身上看到什麼?
我們要怎樣活出愛 天主、愛鄰人的雙重誡命?
信友禱文:
請為各國執政者祈禱
祈求 天主賞賜智慧予世界各國的執政者,使他們能
以共融的精神求同存異,互相包容;並以仁慈基督為
榜樣,為增進人民幸福生活努力。
請為人類珍惜地球資源祈禱
天主創造天地萬物,交付給人保護、管理;愛
天主,就有義務珍惜地球的資源,並與大地和好。
祈求 天主賜給我們對創造的敬畏之心,體認所有的
受造物是互相連結的,為後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。
請為基督徒行愛德所需的恩寵祈禱
生活中要確切實行愛 天主、愛鄰人的雙重誡命並不
容易,尤其是愛我們不喜歡的人。
祈求 天主光照我們,時時刻刻感念 天主無私的大
愛;也求主感化我們的心,賜我們愛德所需的恩寵,
去愛我們周遭所有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