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人必需恕人 (瑪十八 21~35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
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;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始算賬
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的,因他沒
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、兒女以及他
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罷!一切我
都要還給你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赦免了他的債。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
同伴;他就抓住他、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罷!我必還給你。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
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
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
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福音故事的對比 :
僕人欠主人一大筆債 ~~ 同伴欠他一小筆債。
僕人請求主人寬限;他將如數歸還~~同伴請求他寬限;同
伴將如數歸還。
主人動了慈悲心,放了他、免了他的債~~他卻把同伴關入
監牢,直到還清欠債為止。
其他同伴路見不平,告訴主人,主人生氣~~主人也將他關
起來,直到還清欠債為止。
一、僕人是我們、主人是 天主;同伴是我們的親人、鄰
人。
二、我們欠 天主的債很大;因為, 天主尊貴無限,我
們獲罪於 天主也是無限。
親人與鄰人和我們的尊貴相等,獲罪於我們也就彼此彼此
,沒有甚麼了不起。
三、任何時間,只要我們誠心請 天主原諒, 天主都會
【完全原諒】我們,一點兒也不計較;因為, 天主愛我
們。
如果,我們真的愛人,也就應該【完全原諒】別人,一如
天主原諒我們,一點兒也不再計較。
四、你寬恕別人多少, 天主就寬恕你多少 !
不寬恕人的人,也不易獲得 天主的寬恕或原諒。
五、寬恕人不容易,尤其是寬恕自己所愛的人更難。
可是,至少,為了獲得 天主的寬恕,我們也必需盡心去
寬恕別人;否則,我們只有死路一條。
六、真心寬恕人的人,內心會得到無法形容的平安;這平
安是用金錢無法買到的。
所以,恕人,實在是一石二鳥,何樂不為 ?
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