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人必需恕人      (瑪十八 21~35)

 

作者       蔣劍秋神父

 
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

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;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始算賬

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的,因他沒

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、兒女以及他

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罷!一切我

都要還給你。
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赦免了他的債。
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

同伴;他就抓住他、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罷!我必還給你。
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

切告訴了主人。
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

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

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
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
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
 

 

福音故事的對比    :

僕人欠主人一大筆債 ~~ 同伴欠他一小筆債。

僕人請求主人寬限;他將如數歸還~~同伴請求他寬限;同

伴將如數歸還。

主人動了慈悲心,放了他、免了他的債~~他卻把同伴關入

監牢,直到還清欠債為止。

其他同伴路見不平,告訴主人,主人生氣~~主人也將他關

起來,直到還清欠債為止。

一、僕人是我們、主人是       天主;同伴是我們的親人、鄰

人。

二、我們欠       天主的債很大;因為,       天主尊貴無限,我

們獲罪於       天主也是無限。

親人與鄰人和我們的尊貴相等,獲罪於我們也就彼此彼此

,沒有甚麼了不起。

三、任何時間,只要我們誠心請       天主原諒,       天主都會

【完全原諒】我們,一點兒也不計較;因為,       天主愛我

們。

如果,我們真的愛人,也就應該【完全原諒】別人,一如

天主原諒我們,一點兒也不再計較。

四、你寬恕別人多少,       天主就寬恕你多少  !  

不寬恕人的人,也不易獲得       天主的寬恕或原諒。

五、寬恕人不容易,尤其是寬恕自己所愛的人更難。

可是,至少,為了獲得       天主的寬恕,我們也必需盡心去

寬恕別人;否則,我們只有死路一條。

六、真心寬恕人的人,內心會得到無法形容的平安;這平

安是用金錢無法買到的。

所以,恕人,實在是一石二鳥,何樂不為 ?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  ( 摘自       把福音活出來 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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