忠信事奉 天主
【福音:路十六 1 ~ 13】
耶穌又對門徒們說:「曾有一位富翁,他有一位管家;
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人揮霍了主人的財物。
主人便把他叫來,向他說: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?
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;因為,你不能再做管家了。
那管家自言自語道:主人要撤去我管家的職務,我可做
什麼呢?掘地罷,我沒有氣力;討飯罷,我又害羞。
我知道我要做什麼,好叫人們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務之後
,收留我在他們家中。
於是,他把主人的債戶一一叫來;給第一位說:你欠我
主人多少?
那人說:一百桶油。
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坐下,快寫做五十。
隨後,又給另一位說:你欠多少?
那人說:一百石麥子。
管家向他說:拿你的賬單,寫做八十。
主人遂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辦事精明;這些今世之子應
付自己的世代,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。
我告訴你們: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,為在你們匱乏
的時候,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。
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;在小事上不義的,
在大事上也不義。
那麼,如果,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真實
的錢財委託給你們呢?
如果,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屬於你們的
交給你們呢?
沒有一位家僕能事奉兩位主人的;他或是要恨這一位、
愛那一位;或是要依附這一位、輕忽那一位;你們不能
事奉 天主、又事奉錢財」
【經文脈絡】
路加福音十六章收錄了許多耶穌的言論,圍繞著「財產」
這個主題;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這一章開始的兩段經文
(路十六 1 ~ 13),前段是一個有關一位不正義卻聰明
的管家的比喻(1 ~ 8);後段是耶穌教導門徒正確使用
財富的態度(9 ~ 13)。
在解釋這些經文時,我們必需區分兩個層面:耶穌當時
給予門徒的教導以及路加針對讀者需要將收集到的材料
所做的編輯應用。
【以現實生活為背景的比喻】
路加在前一章已記載耶穌講述了三個比喻,對象是法利
塞人和經師們;在這一章的開始,他接著敘述耶穌所說
的另一個比喻,對象則是祂的門徒們。
比喻以一個反映當時生活實況的情景開始:有一位管家
被人控告失職,主人因著人們的指控定罪,將管家撤職
,要他交出一切帳目。
在當時猶太社會中,富有的地主常把自己的農莊或財富
託給另一人照顧管理(參閱:路二十 9 ~ 19)。
【不義、卻聰明的管家】
這位犯錯的管家「自言自語」的內容顯示,他承認自己
犯了錯,並且透露他想出計謀以照顧自己餘生。
福音非常生動地以兩個例子描繪這位狡詐的管家如何利
用他最後的機會:他透過更改債務的數量,使自己成為
他主人債戶的朋友,並因此希望當他被撤職之後,這些
債戶會由於感恩就收留他。
【耶穌的評論】
比喻的結論說:「主人就稱讚這位不義的管家手段高明」
( 8 )。
就內容以及經文脈絡而言,這裡所謂的「主人」,其實
,已不是將管家撤職的「主人」,是講述比喻的「主、
耶穌」。
首先,耶穌直接批判這人是「不義的管家」,然而,卻
稱讚他「手段高明」,能如此深謀遠慮地妥當安排未來
的生活。
緊接其後的第二個評論更進一步補充說明這一點:耶穌
稱這管家為「世俗之子」,與之相對的「光明之子」,
當然就是指門徒們;耶穌教導門徒們:「在應付世俗的
事物上,世俗之子的確比光明之子更為精明」。
【綜合反省之一】
這個比喻讓許多讀者感到難以接受;但是,從耶穌在比
喻結尾做出的評論可以清楚地看出,這個比喻的目的在
於引導門徒們反省他們處理事務的方法。
耶穌大概是在末世即將來臨的背景之下講述這個比喻;
因此,祂的原始目的在於:勉勵聽眾們善加利用最後的
機會,以爭取進入天國。
在路加編輯之下,這個比喻成為對所有讀者的勸告:必
需把耶穌再來的日子放在眼前,小心謹慎地生活度日,
其中當然包含正確地管理運用託付給他們的財物。
福音經文在比喻之後收集了一連串耶穌的言論( 9 ~ 13)
,這些言論就是在「正確管理財務」的觀點下,繼續補
充說明前面的比喻。
【正確地使用不義之財】
第一句話明顯地直接和前面的比喻相關:「我告訴你們
: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,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,好
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」( 9 )。
這個教導使前面的比喻成為一個呼籲,要求人正確地使
用「不義的錢財」;但是,真正的重點並不在於「不義
之財」,在於「結交朋友」。
這裡所謂的「朋友」,並不是指比喻中的債戶,是隱喻
式的指稱「 天主」;因為,唯有 天主才能把人接入
「永遠的帳幕(天國)裏」。
【忠信管理財寶】
接著是一個諺語:「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
;在小事上不義的,在大事上也不義」;說明在小事上
忠信具有極大的價值。
在這諺語之後是兩個平行的問句,教導門徒「忠信地」
處理事務(不同於那邪惡的管家):「如果,你們在不
義的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真實的錢財委託給你們管理
呢?
如果,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屬於你們的
交給你們呢?」
這裡含有兩組對立的概念:「不義的」與「真實的」錢
財;「別人的」和「你們的」財物。
所謂「真實的錢財」,是指託付給門徒們管理的財寶(
使命);「別人的財物」表達「 天主託付代管的財物
」;「屬於你們的財物」,是指忠信的門徒將得到的天
上的報酬。
【只當事奉 天主】
福音經文的結尾又是一個諺語:「沒有一位家僕能事奉
兩位主人的;他或是要恨這一位、愛那一位;或是要依
附這一位、輕忽那一位;你們不能事奉 天主、又事奉
錢財」。
對一位家僕而言,同時事奉兩位不同的主人是不可能的
;相同的結論用在門徒身上也一樣有效。
和前面的經文相較,這句話所教導的重點又有了轉移,
所強調的不再是正確地使用財富,是更根本地指出,人
只該事奉 天主,絕對不可「把財富偶像化」,當做
天主來事奉。
【綜合反省之二】
福音作者把許多原本彼此分離流傳下來的耶穌的教導,
按相同的主題編輯在一起,使之成為不義的管家比喻的
補充說明。這些教導鼓勵所有的基督徒忠信於
天主對他們的召叫,妥當地管理主託付給他們的財富(
使命),不要成為錢財的奴隸。
摘自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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