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鎖鏈
【瑪十八21~35】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
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;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始算賬
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『塔冷通』的,因他沒
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、兒女以及他
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罷!一切我
都要還給你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赦免了他的債。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『德納』的
同伴;他就抓住他、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罷!我必還給你。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裡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
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你哀求了
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,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
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【經文脈絡】
瑪竇福音中,耶穌第四篇大演講「團體生活指示」的前段
,談論教會團體的紀律問題,教導基督徒如何面對犯罪的
弟兄(瑪十八15~20)。
伯鐸聽了這些教導之後,緊接著就問耶穌:應該寬恕得罪
自己的弟兄幾次?
為了回答伯多祿的問題,耶穌講了一個「惡僕的比喻」;
瑪十八21~35敘述這段師徒之間的對話,便是這個主日的
福音內容。
【瑪十八21~22伯鐸的問題】
對觀福音,尤其是瑪竇福音中的伯鐸的角色相當凸出,他
是宗徒團體的領導者和發言人(瑪十 2,十四28~31,十
七24~27),在這段經文中,伯鐸應該是代表團體向耶穌
發問;因此,耶穌回答伯鐸的話,對整個教會團體極為重
要。
伯鐸問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我該寬恕
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從這個問題可以看出,伯鐸自認為若能寬恕弟兄「七次」
,已是最大的極限了。
事實上,伯鐸的想法已經遠遠超過猶太人「以眼還眼,以
牙還牙」的傳統思想(瑪五38);因此,耶穌的答覆一定
更令在場的人震驚:「我不對你說:直到七次;是七十個
七次」。
耶穌的言語非常清楚地表達,應該一再地、永遠地、沒有
任何限度地寬恕自己的弟兄。
接著,耶穌講了一個比喻(瑪十八23~35),更進一步地
說明原因。
我們先解釋一些比喻中的背景因素,再說明其內在涵義。
【比喻中一些細節的詮釋】
在猶太傳統中,「國王」,常被用來當做 天主的象徵,
瑪竇福音二十二章婚宴的比喻中,也出現相同的用法。
相對而言,比喻中的「惡僕」應被視為是宮廷中的大臣;
而且,那位欠他錢的同伴,是職務更低的臣僕。
一萬「塔冷通」,大約是十億「德納」;在耶穌的時代,
一個德納相當於一位雇工一天的工資;因此,一萬塔冷通
是不可想像的財富,在現實生活中,這麼巨大的債務是不
可能的。
耶穌講比喻時,當然,是故意誇大債務的數目,使人看清
自己在 天主前是一位十足的負債者。
即使,惡僕將一切財產、連同妻子、兒女一併變賣,也絕
不足以償還債務。
在猶太法律中,將一位以色列人販賣為奴,雖然是可能的
;但是,只有在處置偷竊犯時才被允許;至於販賣婦女,
則是絕對不允許的。
因此,國王的命令,應該被視為是一種處罰性的措施。
【鮮明的對比】
這個比喻以鮮明的色彩表達出 天主令人驚訝的無限仁慈
;但是,令人更驚訝的是,這位僕人雖然親身經歷了極大
的仁慈,卻毫無同情、憐憫之心,極為狠心地對待了他的
近人。
比喻中刻意營造了強烈的對比氣氛:
一、國王寬免了僕人一萬「塔冷通」的龐大債務;然而,
這位僕人竟然不肯放過只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同伴,十分
粗暴地對待了他。
二、在求情之時,兩位僕人都用了一樣的話:「容忍我吧
!一切我都要還你」;所得到的效果卻完全不同。
三、國王憐憫了欠他債務的僕人,並讓他自由離去;可是
,這位僕人卻把欠他債務的同伴投入監牢,直到他還清了
債務。
【比喻的核心訊息】
這個比喻的重點並不在於誰顯示了、或誰沒有顯示仁慈與
憐憫,它的重點在強調:這位積欠君王巨大債務的僕人,
經驗了豐富的仁慈後,應該以相同的情懷對待只欠他少許
債務的同伴。
面對 天主,每個人都是罪人,人人在 天主前都是負債
者, 天主卻毫無條件地寬赦了我們,而且 天主並不需
要我們的回報;因為,人根本無法還報白白領受的恩寵。
天主對人,唯一的期待是,大家能夠彼此「從心裏」互相
寬恕(瑪十八35),就如 天主曾寬恕了我們一樣;這樣
的思想,其實早就包含在耶穌教導的祈禱文「
天主經」之中了(瑪六12)。
【瑪十八31~34 天主的仁慈與公義】
比喻的結尾說到這位惡僕遭受國王嚴厲的懲罰(31~34)
,讀者卻不應該因此就對 天主的仁慈重新提出質疑。
因為,在耶穌的宣講中,本來也含有審判的思想;審判,
並不是 天主恩寵福音的首要訊息,卻是 天主恩寵的另
一種表達方式,亦即對那不悔改的罪人所行的公義(瑪十
15,十一22~24)。
就如一個硬幣的兩面, 天主的仁慈和公義本來就是同時
存在的。
【綜合反省】
「犯錯(罪)者是人,寬恕者是神!」
耶穌透過比喻教導我們,說明 天主的仁慈是永遠的、沒
有限度的,祂不斷地將人由罪惡中釋放出來。
天主以無限的仁慈憐憫、寬恕人,希望能因此引導人,以
同樣的寬恕和仁慈憐憫去愛自己的鄰人;如此罪惡的鎖鏈
將被斬斷,愛情的鎖鏈將被建立。
當人用所經驗到的愛去寬恕得罪自己的人,就是在協助
天主建設天國。 摘自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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