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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成寬恕的自然習慣

圖: 耶穌對伯多祿說:寬恕得罪你的弟兄,不是七次

,是七十個七次。

 
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:

我們都知道,必需寬恕得罪我們的人;但是,要寬恕

多少次呢?

不是「七次」(路十七    4),也不是「七十七次」(

創四24),是「七十個七次」(瑪十八22);為了立

論,甚至還可加以說成「七十個七十七次」。

總而言之,就是不計其數、無數次,讓寬恕成為我們

自然而然的生活習慣,進而心寬體健、從容自在、了

無罣礙。

從對聖經既有的認識,耶穌就已讓我們清楚意識到:

報仇,是無止境的連鎖,永遠無法解脫的束縛。

然而,在主日福音中,耶穌所強調的,並不只是要多

寬恕得罪我們的人(瑪十八21~35),那本來就是

我們基督門徒應有的態度,原沒有什麽好說的。

對耶穌來說,寬恕,不能是一個空泛的口頭禪,必需

是一種實質的力量;「七十個七次寬恕」所指的就是

天國的力量,能促使天國來臨、讓天國實現人間。

如果,我們願意讓這力量在我們的生命中運作,我們

便是有福的、是天國的人民、       天主的子女。

其實,在「真福八端」和「主禱文」,耶穌早已教導

了我們這個理解(參閱:瑪五    1~12,六    9~15),

叫我們因憐憫人而受憐憫(瑪五    7)、因寬恕人而被

寬恕(瑪六14)。

接著,耶穌設了一個比喻,用我們能懂的視角和語言

告訴我們,「七十個七次寬恕」的價值相等於「一萬

塔冷通」(瑪十八24)。

這可是個大得驚人的天文數字。

「塔冷通」,是當時最高的貨幣單位,一個塔冷通,

可以兌換六千到一萬個「德納」;一個「德納」則是

一位散工一天工作合理的工資(瑪廿    213)。

換句話說,一個「塔冷通」,就是一個人約三十年的

工資,差不多是一生賺取收入的總和。

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,黑落德在以色列北部的

整個王國(參閱:路廿三5~7),西元前第四年全年

的總稅收也不過是「二百塔冷通」。

因此,欠下「一萬塔冷通」的債,一個人無論如何是

還不清的;然而,令人費解的是,主人怎會輕易就借

出如此巨額給一位僕人呢?

在耶穌的比喻中,那位主人不僅借出,而且只因為動

了憐憫之心,就免除了僕人「一萬塔冷通」的債,還

讓僕人保留手中所有的錢財。

我們可以想像,那肯定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;所以,

他大可不必在乎另一位同伴欠他的小錢、區區的一百

「德納」(瑪十八28)。

既然,自己得到了這麽大的寬免,怎麽還不懂得知足

喜樂?怎麽還要斤斤計較、傷心傷神、傷人傷己呢?

在這點上,我們確實也該反躬自問:       天主對我的巨

大寬仁、慈愛,同樣價值「一萬塔冷通」,是否真的

激勵我也去善待別人、寬恕別人呢?

比喻中的主人以身作則教導僕人:寬恕,是一項責任

、一項沒有理由推卸的應盡責任。

可惜的是,容易得到的東西往往無法留下教訓。

才剛剛得到了寬免的那位僕人不但不跟隨主人的榜樣

,反而刻薄地對待自己的同伴;別的同伴看見所發生

的事,義憤填胸,就把這事告知主人。

他們提出訴訟、揭露僕人的惡行;其實,也代表社會

良知的聲音,顯示出他們公正的敏覺心仍在,並且有

勇氣和意願負起倫理的義務,不願對眼所看到的惡行

無動於衷,不置可否。

不過,那位僕人的惡行到底是什麽呢?

他不是觸犯法律,是觸犯寬恕之道,拒絕成為自己同

伴的弟兄,並且也否決自己是主人的弟兄。

由於那位僕人不能在隆恩中學會施恩,主人因此只好

叫他透過慘痛的經歷得到教訓:既受隆恩就得施恩;

只受不施必藏禍根。

在那位僕人受到教訓之後,按照耶穌教導我們的寬恕

原則,我們有理由相信,主人必然還會再次赦免他,

他從此必會懂得知恩感恩,也會憐憫待人。

這是聖史瑪竇樂觀的靈修;因為,只有他記述耶穌的

這則比喻。聖史瑪竇願意透過這則比喻讓我們覺悟:

無論身居何等高位、無論有多富裕,我們大家實在都

同樣是人、彼此都是弟兄;同樣的,無論境況多窘困

、生活多糟糕,我們應該仍可信任弟兄、同伴的道德

意識,也能期望得到他們的救助;這是聖史瑪竇一直

強調的天國實現人間的橫向幅度。

若沒有這種人與人橫向的相互關懷和憐憫,我們終究

不能想望獲得       天主的眷顧。

綜觀       天主的救恩盟約,從始至終,無非就是

天主的慈悲史實。

如果,我們總是把自己置身在寬恕的動態範圍之外,

以相反       天主與我們交往的方式對待他人、對待得罪

我們的人,我們真的很難訴求       天主的慈悲,更難忠

於這慈悲。

之前,耶穌已對我們說過:「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

,你們的       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;你們若不寬免別人

的過犯,你們的       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」(瑪六14~

15)。

現在,祂做出總結說:「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

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       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」(瑪

十八35)。

在這結論中,耶穌轉而教導我們天國和天國的實現,

祂不再要求我們在數量上寬恕七十個七次,卻更進一

步要求我們在品質上從心裡寬恕,並且要我們在

天父的愛護下,彼此以弟兄相待,真心用心恭敬

天主,不只是在口頭上親近祂、嘴唇上尊崇祂(參閱

:依廿九13;瑪十五8~9)。

最後,讓我們一起讚美       天主說:「       上主富於仁慈

寬恕,極其慈悲,緩於發怒;祂絕不會常常責問、也

絕不會世世憤恨。

祂沒有按我們的罪惡對待我們,也沒有照我們的過犯

報復我們;就如上天距離下地有多高,祂待敬畏祂者

的慈愛也多高」(詠一○三【一○二】    8~12)。   

阿們。         張德福神父      摘自梵蒂岡廣播電台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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