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基督徒,不是為獲得一種社會地位,是要成為服從
天主的見證人,如同耶穌所做的那樣;這樣做的結果是
遭受迫害;四月二十七日,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
中,教宗方濟各如此表示。
當天的讀經記述,宗徒們被天使救出監獄之後,又遭到
公議會的審問,大司祭嚴令禁止他們用耶穌的名字施教
;他們卻把耶穌的道理傳遍了耶路撒冷。
面對大司祭的審問,伯多祿代表眾門徒答道:『聽
天主的命,應勝過聽人的命』(宗五29)。
教宗說,在聖周四,伯多祿曾經因害怕、就背叛耶穌;
現在,卻勇敢地答說:聽 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。
他的回答讓我們意識到,基督徒是服從的見證人;耶穌
就是這樣,祂自謙自抑,在橄欖園對 天父說:『不要
隨我的意願;唯照禰的意願成就吧!』(路廿二42)
教宗說:基督徒是服從的見證人;如果,我們不走這條
服從見證的道路,我們就不是基督徒。
我們不是一個想法、一套哲學思想、一間公司、一家銀
行或一種權力的見證人,是服從的見證人,如同耶穌那
樣。
然而,成為服從的見證人,是一份聖神的恩寵;教宗解
釋說:唯有聖神能使我們成為服從的見證人。
不,我去請教靈修導師,我閱讀這本書就可以了。
這些都很好;但是,唯有聖神能改變我們的心靈,可以
使我們成為服從的見證人。
這是聖神的作為,我們應該祈求它、應該祈求這份恩寵
:『 天父、主耶穌,請給我派遣禰的聖神,好使我能
成為服從的見證人、即基督徒』。
做服從的見證人必會遇到迫害,就如第一篇讀經所說的
,他們想要殺害伯多祿。
教宗說:遭受迫害是做服從見證人的結果;耶穌在教導
真福八端時總結道:『幾時,人為了我辱駡迫害你們,
你們是有福的』(瑪五11)。
基督徒的生活無法免除十字架;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種
社會地位、不是一種有益於我、使我變得更好一點兒的
靈修體驗;這不足夠。
基督徒的生活是服從的見證,在生活中,基督徒常被人
污蔑、誹謗和迫害。
最後,教宗說,為能像耶穌那樣做服從的見證人,我們
必需祈禱,承認自己是罪人、自己心中充滿諸多的世俗
;讓我們向 天主祈求恩寵,好能成為服從的見證人,
在遇到迫害和誹謗時不要恐懼;因為, 上主說過:當
我們被帶到審問者面前時,聖神將告訴我們如何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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