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的自養靠信眾   (路十 1~12,17~20)

 

作者  蔣劍秋神父

 

此後,主另外選定了七十二人,派遣他們兩位、兩位地在

 

前面,到衪自己將要去的各城各地去。

 

衪對他們說:「莊稼多,工人少;所以,你們應當求莊

 

的主人派遣工人來,收割衪的莊稼。

 

你們去吧! 看,我派遣你們猶如羔羊往狼群中。

 

你們不要帶錢囊、不要帶口袋、也不要帶鞋;路上,也

 

要向人請安。

 

不論進了那一家,先說:「願這一家平安 !

 

那裏如有和平之子,你們的和平就要停留在他身上;否

 

,仍歸於你們。

 

你們要住在那一家,吃喝他們所供給的;因為,工人自當

 

有他的工資;你們不可從這一家挪到那一家。

 

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若接納你們,給你們擺上什麼,你們

 

就吃什麼。

 

要醫治城中的病人,並給他們說:  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你

 

們了。

 

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如不接納你們,你們就出來,到街市

 

上說:連你們城中粘在我們腳上的塵土,我們也要給你們

 

拂下來;但是,你們當知道:  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了。

 

我告訴你們:在那一日,索多瑪所受的懲罰,要比這座城

 

容易忍受」。

 

那七十二人歡喜地歸來說:「主,因著祢的名號,連惡魔

 

都屈服於我們」。

 

耶穌向他們說:「我看見撒殫如同閃電一般自天跌下;

 

,我已經授予你們權柄,使你們踐踏在蛇蠍上,並能制伏

 

仇敵的一切勢力,沒有什麼能傷害你們。

 

但是,你們不要因為魔鬼屈服於你們的這件事就喜歡;你

 

們應當喜歡的,乃是因為你們的名字已經登記在天上了」

 

 

耶穌派遣七十二門徒出外傳教,跟祂派遣十二宗徒出外

傳教時所給予的指示大同小異;不要帶錢、不要帶食物

,吃喝人們所共給的;因為,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。

意思是說,傳福音的人不要擔心自己的生計,接受福音

的人有義務負擔傳教人員的生活所需。

【工資】,是一個人勞心勞力所賺來的報酬,傳福音的

人也不例外;因此,教會訂下了【教友應該幫助教會的

經費】。

按梵二的精神,這裏所說的教友,也包括教宗、主教、

神父、修生和修女;他們對教會的經費幫助,有人稱之

為  : 取之於教會,用之於教會。

從耶穌時代開始,宗徒團體的開支,都是信徒們的捐獻

;路加福音第八章一至三節說,當時,有許多有名有姓

的婦女都用自己的財產資助他們。

宗徒時代,信眾的一切都歸公用;參閱宗四32 ~ 37。

教會沿用耶穌時代的方式,自養全靠信眾。

教會禁止她的聖職人員從事生意買賣;梵蒂岡的經濟機

構,也只是為了方便教會內部的金錢運轉;今天,教會

的一切開支,全靠信眾的自由奉獻。

嚴格來說,人民有納稅的義務;教會對她的子民卻沒有

硬性規定,每個地方按自己的方式來幫助教會的經費。

在美國,堂區給區內的信徒寄奉獻信封;在主日或節日

,信徒來教堂參與彌撒時,交給堂區。

在德國,人民向政府交宗教稅,政府將宗教稅分別交給

不同的宗教。

多數地方都是在主日和節日的彌撒中向教友收奉獻;雖

然,方式不同,目標一致。

此外,普世教會也定期要求各地教友們的捐獻,其中,

又以傳教節的捐獻最為知名。

總之,接受福音的我們,有責任負擔傳福音的種種開支

;教會的自養,靠我們大眾 !    ( 摘自  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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