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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奇蹟

 

 

當霍華德‧薩俊牧師為我們夫妻主持婚禮時,他強調,

 

我們倆正參與一項    神蹟。

 

當然,我們同意牧師的說法;但是,並不瞭解這項奇

 

的工程竟是如此浩大;不僅使兩人在一起,更使兩人合

 

而為一。

 

過了二十年之後,我才明白,真正的    神蹟不是婚禮,

 

是婚姻。

 

任何人都能夠結婚,但是,只有    上帝能創造婚姻。

 

結婚的定意是,「兩人全心、全意或執意要結合在一起

 

」;對某些夫妻而言,說他們是「執意結合在一起」,

 

的確,比說他們「全心、全意」更貼切。

 

有人認為,婚姻,就是執意不可離婚;但是,

 

上帝的做法更為美好,祂要兩人「成為一體」。

 

上帝要人的婚姻就像祂起初創造亞當和厄娃一樣 ( 創世

 

紀二21 ~ 24  ) ;因此,當法利塞人試探耶穌問說:

 

「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?」 (  瑪竇福音十九

 

 3  )

 

耶穌回答:「人要……依附自己的妻子,二人成為一體

 

 」 ( 瑪竇福音十九 5 ) 。

 

一個人必需具備信心,方能做出承諾,將自己的生命與

 

另一人合而為一;而且,這種信心的背後實乃相信有

 

神蹟做後盾。

 

感謝    上帝,祂是掌管婚姻的    上帝。

 

當你們在婚姻中順服主、當婚姻中有著    上帝的愛;

 

情的人就能終成眷屬,沒有什麼能把你們分開。

 

美滿的婚姻必需有此生不渝的決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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