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 神的身體
(乙年耶穌復活期第二主日若二十19~31)
張春申神父 著
今天,是耶穌復活期第二主日,我們剛才聽到的一段
若望福音,包含兩次復活基督的顯現:一次、在復活
當天晚上;另一次、在八天以後。
兩次顯現叫我們記起上個主日慶祝的耶穌復活節,那
天,耶穌顯現給宗徒時,多默不在;今天是耶穌復活
之後的第八天,耶穌再次顯現給宗徒,多默在場。
福音中,耶穌顯現的情況,幫助我們對祂的身體保持
一種正確的態度;復活的基督並不如同死前一般存留
在世間,究竟祂的光榮身體是怎樣的,實在不很容易
斷定。
聖保祿宗徒雖然對於基督光榮的身體有些說明,但是
,終究超過人們的想像;他說:「播種的是可朽壞的
、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;播種的是可羞辱的、復
活起來的是光榮的;播種的是軟弱的、復活起來的是
強健的;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、復活起來的是屬
神的身體」(格前十五42~44)。
老實說,保祿的話我們能懂,然而,仍舊不能告訴我
們復活的基督究竟是有著怎樣一個不可朽壞的、光榮
的、強健的和屬 神的身體。
今天,若望福音中,一方面指出,祂來去自如,不受
世上門戶的阻礙;另一方面卻描寫,保持與死前同一
身體,祂真是納匝肋的耶穌。
這兩方面為我們認識復活的身體同樣重要;祂生活在
天主的光榮中,不受物質世界的限制;然而,祂具有
真實的身體,在光榮生命中的即是曾在世間的耶穌。
此外,如果再應用我們的想像,任意敘述耶穌的身體
,只能令人迷糊;為此緣故,福音中有一句話,真的
啟示了我們復活奧蹟的性質;「因為,你看見了我,
纔相信嗎?那些沒看見就相信的,纔是有福的!」
原來,不論看見耶穌顯現的宗徒、或者沒有看見顯現
的後代教友,對於耶穌復活的奧蹟,大家都應相信。
什麼叫做相信?
那便是不靠自己的頭腦思考,也不依賴自己的感官經
驗,只是信從 天主的話,就肯定與接受來自祂的訊
息,這才是相信。
至於耶穌死後復活,被提升到 天主永遠生命之內,
這個事件沒有 天主自己啟示,那是任何人無從肯定
的,也因此是信仰的對象。
雖然,宗徒們看見祂的顯現;但是,這種人間的經驗
雖然是非常特殊的經驗,絕不能說明和證明耶穌死後
被提升到永遠生命之內。
他們只是由耶穌基督曾經講過的話,尤其,由於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,才相信主真的復活了。
看見耶穌顯現,是信仰的基礎,並非信仰的來源。
後代沒有看見耶穌顯現的人,如同宗徒一般,相信
耶穌復活;他們相信,由於教會的宣講,更是由於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;所以,不論看見、或者沒
有看見,面對耶穌復活奧蹟,大家都靠信仰,肯定與
接受來自 天主的訊息。
耶穌復活是奧蹟,我們相信納匝肋耶穌死後被提升到
天主的永遠生命之內;至於究竟祂的身體是怎樣的,
我們不靠想像去揣測。
最後,在今天記錄的兩次顯現中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
就是,耶穌賦予宗徒使命;第一次顯現,派遣他們傳
佈赦免罪過的喜訊;第二次顯現,至少要求多默為信
仰做證。
其實,四部福音中,每次耶穌顯現都包含類似的使命
;這表示,耶穌復活的信仰催迫信者把自己在生命中
接受的復活基督傳報於人。
我們這些相信耶穌復活的基督信徒,雖然,沒有看見
顯現,也不像多默一般,堅持除非看見,絕不相信;
我們實實在在由於 天主的話在內心中推動,相信了
耶穌復活;而且,經驗到復活的基督生活在我們內,
那麼,我們也有了一個向人傳報復活喜訊的使命。
如果,耶穌基督復活了;如果,祂生活在我們內;那
麼,讓我們在具體的環境中,即使面臨困難的環境中
,活得有意義、活得興奮、活得有理想、活得快樂。
上主是我的牧者,我實在一無所缺。
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,我不怕凶險;因為,祢與
我同住。
祢的木杖和短棒,是我的安慰舒暢 ( 詠十六1~2,4 )
反省與行動:
復活的基督,為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?
我和復活的主基督真實地相遇過嗎?
我如何承擔復活的主基督交給我的使命?
禱文:
請為新教友祈禱
耶穌復活夜,許多新教友跟隨基督一起踰越、進入
天主的家園;祈求仁慈的 上主恩賜他們和所有教友
一樣,常能在生活中和復活的主基督相遇,並承擔祂
所交付的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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