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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法諾 (St. Faro) 10月28日
瑪城主教,公元六七二年
聖法諾是聖加諾德、聖女蒲公道法的胞弟,他青年時
,在奧德西亞宮廷供職;結婚後,他到法國宮廷供職
,修德、行善。
因撒克遜欽使態度傲慢,國王一怒之下,擬將他們殺
死;幸賴法諾說情,撤銷死刑的詔令。
三十五歲的時候,法諾徵得妻子同意,棄俗、修道。
妻子也度隱修生活,數年後,逝世。
公元六二八年,法諾當選瑪城主教,致力傳揚福音;
譚果柏王聘他擔任國務總理,法諾興辦慈善事業,救
濟貧窮人。
法諾給一位盲人施行堅振聖事,那位盲人當場就恢復
視能。
他建造了一座修院,供呂銳修士使用。
公元六七二年,法諾投入主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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