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聖法諾 (St. Faro)           10月28日

瑪城主教,公元六七二年

聖法諾是聖加諾德、聖女蒲公道法的胞弟,他青年時

,在奧德西亞宮廷供職;結婚後,他到法國宮廷供職

,修德、行善。

因撒克遜欽使態度傲慢,國王一怒之下,擬將他們殺

死;幸賴法諾說情,撤銷死刑的詔令。

三十五歲的時候,法諾徵得妻子同意,棄俗、修道。

妻子也度隱修生活,數年後,逝世。

公元六二八年,法諾當選瑪城主教,致力傳揚福音;

譚果柏王聘他擔任國務總理,法諾興辦慈善事業,救

濟貧窮人。

法諾給一位盲人施行堅振聖事,那位盲人當場就恢復

視能。

他建造了一座修院,供呂銳修士使用。

公元六七二年,法諾投入主懷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聖法諾
    全站熱搜

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