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生活
申六 2 ~ 6;希七 23~ 28;谷十二 28 ~ 34
這個主日的福音非常有意義,因為,它給予我們的生活
前景一個全新的視野:一個愛的生活。
一位經師問耶穌: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
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;它談的是,那一條應該讓我們
投入更多的注意力,更加虔誠慷慨地跟隨,以保證我們
的生活前進在正確的方向。
這同時也是一個困難的問題;因為,在梅瑟法律中有無
數的條條款款,經師們統計說共有六一三條。
怎麼能夠從這麼多的條款中選出應該屬於第一條的呢?
最簡單的方式似乎是面向十誡;我們知道,這十條是最
重要的誡命;因為,根據聖經,它們是由
天主自己親自宣告的,並且也被所有的百姓所接受了(
參看申五 4 )。關於其他的規誡, 天主單獨告訴了梅
瑟,然後,由梅瑟轉告給百姓。
耶穌並不是從十誡中尋找最重要的;為什麼?
因為,十誡,更多的是否定式的誡命,也就是禁止做的
事情,是限制;比如:『除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,
……你不可妄呼 上主、你 天主的名……,不可殺人
、不可姦淫、不可偷盜、不可做假見證害你的近人……
』(參見申五 6 ~ 21 )。
這些誡命非常重要,因為,它們決定我們是不是能得到
天主的恩寵;誰違反這些誡命,就是置自己於
天主的恩寵之外、於 天主的愛之外。
但是,這些誡命並不能夠給予我們一個正面的生活導向
,遵守這些誡命也並不能夠建設人性的本質。
不可偷盜、不可殺人、不做假見證,僅僅如此,並不是
理想的生活。我們生活,並不是為了避免一系列的誡命
;是應該走向一個建設性的和能動性的生活。
耶穌在聖經中給我們找到了一個非常具有建設性、非常
明確的命令,它在申命紀中被希伯來人認為是最重要的
,天天背誦它;這就是今天的彌散在第一篇讀經中告訴
我們的。
它的首句是:『以色列,你要聽!』
吸引聽眾的注意力;然後肯定:『 上主、你的 天主
,是唯一的 天主』;這是以色列的信仰宣誓。
從這個信仰引申出命令:『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
上主、你的 天主』(申六 4 ~ 5 );因為,
上主是唯一的,應該向祂奉獻我們的全部:全心、全靈
、全力。
這是最正面、最有建設性的命令了;這也是一個非常具
有能動性的命令,它對我們的存在本質永遠有力。
事實上,誰敢自誇自己完全實現了這條命令呢?
誰敢說自己真的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了 天主呢?
在這個前景中,我們需要總是不斷地前進、再前進。
這條誡命更加適合我們內心深處的需求,這就是愛的誡
命;耶穌讓我們明白,我們被造是為了愛。
天主是愛,祂為了愛創造了我們,為了使我們也能夠愛
,存留在與祂愛的合一內。
我們很容易明白這非常符合我們存在本質的需要:我們
被造,是為了愛;我們找不到我們的喜樂,如果沒有愛
。如果,我們在自私自利中尋找,我們將永遠不會得到
純粹的、真正的、能夠完全滿足我們的喜樂。
耶穌對經師的回答還包括第二點,這更加驚奇了;經師
問耶穌的只有第一條,然而,耶穌主動地加上了第二條
,第二條是這樣的:『愛你的近人如同愛你自己;沒有
比這更加重要的了』。
在對經師的回答中,耶穌將愛的兩個領域合併在一起:
對 天主的愛、對近人的愛;這兩個愛的互相聯合構成
福音的中心,耶穌希望我們不要分裂這兩個愛。
我們自稱愛近人,卻不理睬 天主;那麼,我們的愛就
是謊言;同樣地,自稱愛 天主,卻不愛近人,也是個
謊言。
我們的近人都是 天主的子女;如果,我們愛 天主,
怎麼能夠不愛祂的兒女呢?
如果,我們拒絕 天主所愛的、所選的兒女,我們怎麼
能夠得到 天主的歡心呢?
所以說,愛近人,與愛 天主是不能分開的;我們應該
把這個雙向愛的命令時時處處實踐在我們的生活中。
我們的行為也不應該是別的,除了這個雙向愛的命令。
經師贊同耶穌回答得很對:『不錯,師傅,你說的實在
對;祂是唯一的,除祂以外,再也沒有別的。應以全心
、全靈、全力愛祂;並愛近人如同愛自己,遠超過一切
全燔祭和犧牲』。
在舊約裏,祭獻非常重要,常常是宰殺動物;這是敬禮
上主的一種方式,是表示對 天主之愛的一種方式。
先知們也是一直強調,愛 天主需要表現在對人的愛上
,以及對正義、對慈善的實踐、對幫助他人的實踐上;
否則,祭獻受不到 天主的喜愛。
在新約中,主的晚餐代替了宰殺動物,它表現了對
天主更大的愛以及對近人更大的愛。在最後的晚餐上,
耶穌預先承受了祂在十字架上所有的苦難以及他的聖死
;祂將這些都轉化成更大的愛。
耶穌自願承受苦難,為向世界表示祂對 天主父的愛(
參見若八28 ~ 29 );另一方面,耶穌也告訴我們,沒有
比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更大的愛了(參見若十五13 )。
主的晚餐是最受 天主喜歡的祭獻,因為,它全方位的
展示了愛的行為,最完美;因為,那是耶穌基督、
天主聖子奉獻自己的生命。
主的晚餐也希望在我們的心中喚起同樣的愛、同樣的行
為;分享主的晚餐,就是把我們自己投入到耶穌的愛內
,以及那促成祂承受苦難的動力;也是打開我們的心、
去愛 天主、愛近人;這兩個愛、兩個行為不能分開,
缺一不可。
在第二篇讀經,致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,耶穌是我
們完美的大司祭,為我們的得救奉獻了祂自己。
祂將自己奉獻給 天主父、奉獻給我們,為了將我們從
罪惡中救出;不論是對 天主還是對人,耶穌都實現了
最大的愛。
讓我們接受今天福音給我們的光照,它給了我們的生命
一個美麗的前景,它也更加符合我們心靈最深處的需求
。它也給我們力量,使我們行走在這條燦爛的道路上。
我們是基督徒、耶穌的弟子,與耶穌一起、在祂內、為
了祂,我們可以達到完滿的愛的喜樂。
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 耶穌會樞機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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