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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薪 (瑪四 12~23)

 

作者  蔣劍秋神父

 

 

 

耶穌聽到若翰被監禁以後,就退避到加里肋亞去了;後又

 

離開納匝肋,來住在海邊的葛法翁、即住在則步隆和納斐

 

塔里境內。

 

這應驗了依撒依亞先知所說的話:『則步隆地與納斐塔里

 

地,通海大路、約但河東,外方人的加里肋亞,那坐在黑

 

暗中的百姓看見了浩光;那些坐在死亡陰影之地的人,為

 

他們出現了光明』。

 

從那時起,耶穌開始宣講說:「你們悔改吧 因為,天國

 

臨近了」。

 

耶穌沿加里肋亞海行走時,看見了兩位兄弟:稱為伯多祿

 

的西滿和他的兄弟安德肋在海裏撒網,他們原是漁夫。

 

衪就對他們說:「來,跟隨我 我要使你們成為漁人的漁

 

夫」。

 

他們立刻捨下網、跟隨了衪。

 

衪從那裏再往前行,看見了另外兩位兄弟:載伯德的兒子

 

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、在船上同自己的父親載伯德修理

 

們的網;就召叫了他們。

 

他們也立刻捨下了魚船和自己的父親、跟隨了衪。

 

 

耶穌走遍了全加里肋亞,在他們的會堂內施教,宣講天國

 

的福音,治好民間各種疾病,各種災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耶穌被稱為【啟示異邦的光明】;祂又自稱為【世界之光

 

】;正符合本日福音的意思。

 

按照聖經的解釋,光與生命有著不可分的關係,沒有光,

 

就沒有生命;因此,聖經上直稱【    天主是光】、生命之

 

光;並且,稱教友為【光明之子】;同時,告訴我們,『

 

天主的光應該在教友身上反映出來』。

 

光,象徵智慧、幸福與生命。

 

一切教誨,無論是來自父母、師長或福音,都是智慧之言

 

,成為人生的響導和方向。

 

實踐教誨的人,便在分享智慧;智慧使人達於至善,成為

 

完美的人。他清楚自己的使命,也有完成使命的決心。

 

當梅瑟從西乃山下來的時候,容光煥發;看見他的人,都

 

知道他有了【神視】,分享了    天主的智慧,感到他份外

 

幸福。

 

梅瑟自己也真是如此,他知道自己該做甚麼;他傳達了

 

天主頒發的十誡、毀滅了金牛和拜金牛的人。

 

不幸的是,歷來,有許多人;今天,也未例外;遊手好閒

 

、不務正業,被人視為【行屍走肉】,沒有生命的人間寄

 

生蟲;就是聖經上所說的【坐在黑暗中的一群】。

 

身為【光明之子】的我們,有責任將【生命之光】傳給他

 

們,使他們重燃生命之火,及時回頭,好好做人。

 

紐約出版的 Christopher 月刊有一名言  : 『與其詛咒黑暗,

 

不如點燃蠟燭』;又說 : 『用點燃著的蠟燭去點燃另一支

 

蠟燭,自身不會減少甚麼』。

 

這種傳薪的工作,實在是利人、不損己,是每位信主的人

 

應該去完成的使命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( 摘自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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