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人復活
加下七 1-2,9-14;得後二 16-三 5;路二十 27-38
默想:
本週的福音讀經記載,耶穌與撒杜塞人討論「死人復活」
的問題;讓我們先把這段對談放回當天的時空裡去分析。
耶穌進了耶京後,當權者相繼來挑戰他;先是法利塞人,
他們本是個宗教性的團體,重視聖經和守梅瑟的法律;卻
問了一個政治性的問題──能否給凱撒納稅。
耶穌的回答,使他們啞口無言。
現在,又來了一批撒杜塞人,他們關心政治,有財有勢,
願與羅馬人合作,並不熱衷默西亞的來臨,更不關心聖經
的法律;卻來問一個宗教性的問題:人死後是否會復活?
撒杜塞人不相信有復活和梅瑟五書以外的舊約,他們用梅
瑟五書申命紀中的一條法律去証明沒有復活;這法律說:
一個人死了,沒有子嗣,他的弟弟應娶嫂子為哥哥立嗣。
問題是,如果,七位兄弟都娶過這個婦人,復活時,她應
該是誰的妻子呢?
其實,這條法例早已不用;耶穌的時代,也有其他梅瑟法
律是存而不用的,例如:用石頭砸死犯姦淫的婦人,就是
有名無實的法律。
撒杜塞人做此提問,目的在為難耶穌;因為,耶穌自稱:
「我是復活」。
所以,他們問,如果,有復活,這問題怎麼去解決?
同時,他們跟法利塞人也不咬弦;法利塞人甚至相信復活
後還會生兒育女。
所以,這提問可說是一石二鳥,順道取笑法利塞人。
耶穌首先指出,人不應該把現世的生活投射到復活後去,
以為現世我們結婚生子,來世亦然。
復活的人是不婚不嫁的;婦人是誰的妻子已不再是問題。
梅瑟是為了保存子嗣,好能繼承父業才訂下這例;但是,
復活後,子嗣與父業問題已不存在,以這法律去否定復活
亦無意義了。
耶穌進而引用梅瑟五書出谷紀中 天主對梅瑟所說的話,
天主說:「我是亞巴郎的 天主、依撒格的 天主、雅各
伯的 天主」。既然, 天主如此自稱;而且,以色列人
相信 天主是活人的 天主;這些祖先仍然存在,怎能說
沒有復活呢?
光是從理論上看,耶穌的論據高明多了;難怪以辯論見稱
的經師說:「師傅,你說得好」;肯定耶穌勝了。
復活,是一個神秘的課題,不少人堅決否定之。
當保祿在雅典向知識份子傳福音時,談到耶穌從死者中復
活,周圍的人都笑了。今天,有些經驗主義者或無神論者
也認為,人死如燈滅,一切盡在此生。
另一類人如孔子則選擇存而不論;孔子說:「知之為知之
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」。這是很老實的態度,他承認對
這問題不了解,又不願意花時間去追尋,寧可把精力放在
現世;所以,他說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。
但是,不可知論者,始終不能阻止人心底對永恒的渴求,
他們亦會講「精神不死」、「浩氣長存」,隱約間仍覺得
生命不應就此完結。
另有些人相信死後有生命,而且和今生差不多。
從前的帝王官賈會為死後的生命做準備,安排陪葬品和陪
葬人;今天,還有人將紙做的人、車等燒給死人,好讓他
們在陰間裡使用;這屬於一廂情願的做法。
基督徒相信,人死後會復活;不過,我們所講的復活是另
一種生命;對於這新生命,聖經著墨不多。
今天的讀經中,耶穌說,屆時,人不娶不嫁,不會再死,
好像天使一樣。
保祿在書信中亦提過,人會得到一個不朽的身體、一個屬
靈的生命。
默示錄形容人要進入一個新天新地,那裡沒有眼淚、沒有
悲傷。
聖經論及復活的情況就只有這麼多。
今日科學發達,幾乎,事事皆可精準地把握,連帶死後的
情況人也想清楚知道,忘記人的有限。
死亡,正顯示出人的有限性,打破人是萬能的神話;死後
的生命更超出人理性的範圍,須靠信仰去把握。
基督徒承認死後有生命,知道這生命並不能以有限的語言
精準地描繪出來,必需靠啟示去領悟;正如保祿所說:「
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,是眼所未見、耳所未聞、人心
所未想到的」(格前二 9)。這份神秘感更增加我們的嚮
往,同時,不會把一切希望放在此生。
相信復活、相信永生,會使我們充滿希望和愛心去生活。
願今天的讀經能使我們滿有信心地誦唸──「我期待死人
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,亞孟」。 作者 吳智勳神父
反省與實踐:
1.身為基督徒,我們如何向別人訴說復活及永生?
2.耶穌為我們受難而被埋葬,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;這是
基督信仰的核心,也是救恩的道理。
自己是否向他人宣揚耶穌踰越三日慶的高峰事跡?
3.當我們誦唸「信經」時,是否曾注意自己的心態?
是心有所感、有所體悟?還是快速跟著旁人唸過?
信友禱文:
1.請為為人師表者祈禱
教育是國之大本,老師的言教、身教均對學生產生極大的
影響。祈求仁慈的 天主賜下智慧,幫助老師們傳授正確
的知識及人生觀,讓我們的下一代都能健康有活力地看待
自己的生命。
2. 請為臨終病人祈禱
臨終病人自知時日無多,除了得面對身體的疼痛外,情緒
及心靈上都需要大幅調整。祈求慈悲的
天主撫慰他們,帶領他們平靜地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