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合,靠彼此尊重 (路十二 49~53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「我來,是為把火投在地上;我是多麼切望它已經燃燒
起來 !
我有一種應受的洗禮,我是如何焦急,直到它得以完成 !
你們以為,我來,是給地上送和平嗎﹖不;我告訴你們
,是來送分裂。
因為,從今以後,一家五口的,將要分裂 : 三個反對兩
個、兩個反對三個。他們將要分裂 : 父親反對兒子、兒
子反對父親;母親反對女兒、女兒反對母親;婆母反對
兒媳、兒媳反對婆母」。
我們都知道 ,耶穌降生成人,是為了拯救世人,給世人帶
來得救及和平。
想想今天的福音,耶穌說,祂來,是帶來分裂。
回顧一下歷史,分裂,也是事實;歷史上的分裂,肯定不是
耶穌造成的;卻是【因耶穌】形成的。
歷史上的分裂,有的是出於個人的喜愛,擁張排李、分黨分派;宗徒時代就有,今天也不例外。
有的是出於神學之爭,鬧到互相採取絕罰 ( 一 0 五四年 )。
有的是出於觀點上的爭執,自立門戶 ( 如馬丁路德 )。
有的是出於權力之爭,誰也管不了誰 ( 如英王恩利格八世 )
有的是出於意氣之爭,各自為政 ( 如大陸地下和地上教會 )
有的是出於信仰各異,不能彼此接納 ( 非常普遍 )。
梵二以來,教會一直在推動【合一】,分裂的歷史現象改進
了很多、很多;但是,沒有絕跡。
教會自身的【關閉】和【排外】的態度改善了不少;可是,
尚待進一步改善。
有人批評我們 天主教採取雙重標準 : 在談到自身的福利時
,教會常極力強調【信仰自由】; 然而,談到人們選擇信仰
時,又極力否定了【信仰自由】( 教會之外無救恩 )。
雖然,梵二規定 : 『任何人不得強迫別人違背自己的良心、
信從 天主教的信仰』( 教會法典七四八條二項 ),也要求領
洗、入教的成人,要有受洗意願的表示,才可給他施行洗禮
( 法典八六五條 )。
很多人還是給別人不少壓力 ( 如不領洗,不得結婚 ) ,造成紛爭或離異。
現在,來看看我們自己;曾經有人向我說,他是某某修會的
教友;他忘了,修會,只是普世教會的一個組織 。
更多的人表示,他們是某某主教給領洗的;他們忘了,洗禮
只有一個。
有的家庭可說是多種信仰的組合,各有各的信仰;一談到信
仰,便六親不認、大吵大鬧,甚至,大打出手;他們都忘了
信仰的真諦。
如何去整合,成了今天的課題;整合,靠彼此尊重、互相接
納。 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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