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能夠幫助人認識真理
格前八 1~7,11~13;路六 27~38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很多格林多人拜偶像、祭邪神,用肉去供奉邪神;
供奉完了以後,這些肉會在市場讓人買來吃。
為一些格林多基督徒來說,買這些肉吃,等於贊同
偶像崇拜。
但是,為另外一些格林多基督徒,也就是讀經一裡
的『有知識的基督徒』,吃這些肉是沒有問題的;
因為,除 天主以外,根本就沒有其他的神存在。
這個看法是對的;當然,保祿也同意這種看法。
問題是,前面說的第一種基督徒,看到別的基督徒
吃這些肉,他們軟弱的良心會受到很大的震撼,甚
至,因此會失去了信仰。
在這種情況之下,保祿告誡那些有知識的基督徒,
不要堅持自己的知識,應該以愛為出發點,放棄吃
那些祭肉的享受,免得叫那些信德比較軟弱的弟兄
跌倒,失去信仰。
在這裡,好像堅持真理和付出愛有了衝突。
其實,不是這樣。
保祿是對的;堅持真理是應該的,不能把錯的說成
是對的、或者把對的說成是錯的。
但是,因為每個人對真理的接受能力有不同,我們
懂得真理的人應該耐心地給他們時間,讓他們慢慢
地成長、慢慢理解真理、接受真理。
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,一定立刻要用我的正確做法
去做事。
愛,不是要我不分黑白,是要我耐心地接受還沒有
辦法分辨黑白的弟兄、姐妹,給他們成長的空間。
在我們的教會團體裡,可能也會發生像上面的事情
;我們要堅持原則分清黑白,但是,也要給還沒有
能力即時認識真理的人一些時間;這是愛的原則。
我想,這個愛的原則也是今天福音裡主耶穌教導的
一個基礎:愛能夠幫助人認識真理。
到最後,愛不是取代公義、真理,是與公義、真理
共同為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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