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受苦的默西亞」擁抱著十字架

 

依五十     5~9;雅二     14~18;谷八     27~35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在今天的福音裏,主耶穌揀選了一個非常有象徵

意義的地方,向祂的門徒提出一個有關身分認知

的重要問題:「人們說我是誰?」

斐理伯的凱撒勒雅離加里肋亞北邊約廿多公里,

住的大部份是外邦人,這城市曾為了討好羅馬的

凱撒皇帝而重建,到處都可看到凱撒的光榮雕像

;正是在這個崇拜世俗權勢與光榮的地方,耶穌

提出這個問題。

更重要的是,祂向門徒提出:「你們說我是誰?」

伯多祿代表門徒們回答說:「禰是默西亞!」

今天,正如二千多年前,主耶穌也直接向你、我

提出這問題:「你說我是誰?」

我們會怎麼回答呢?

希伯來文的「默西亞」(即希臘文的「基督」)

,對猶太人來說意義十分豐富,令人想起歷史上

偉大的君王,如達味和撒羅滿,想起達味王朝的

光榮:疆土南至埃及、北至幼發拉底河;更令猶

太人興起重振先人雄風的決心,欲將統治他們的

外國人趕走。

所以,伯多祿的「默西亞」一詞,充滿了猶太人

殷切期待的現世光榮和希望;伯多祿心目中的主

耶穌,正是這位帶來現世光榮和希望的救主。

可以想像,當主耶穌坦白說自己做為默西亞,『

要受許多苦,被長老、司祭棄絕殺死,但是,第

三天復活』之後,伯多祿和其他門徒像洩氣皮球

的情景。

他們大概沒有把「復活」這兩個字聽進去(可能

,他們也不明白;聖經記載,耶穌後來重複了兩

次今天說的話),伯多祿把耶穌拉到一邊、責怪

祂,十足是撒殫誘惑耶穌時的舉動。

主耶穌在伯多祿的言行中看到撒殫的影子,所以

,斥責伯多祿說:「撒殫,退到我後面去!」

主耶穌強調,受苦之路正是默西亞的救贖之路,

這「受苦的默西亞」就是今天讀經一的主題,祂

會擁抱痛苦和十字架,而且,當祂在十字架上被

舉之時,正是魔鬼被征服之日。(還記得電影

〈受難記〉 The  Passion 差不多最後的一幕嗎

?)

難怪,魔鬼千方百計『好心』誘惑耶穌,不要做

「受苦的默西亞」、不要去揹十字架!

主耶穌說,祂要揹十字架,並說,祂的門徒也要

揹起十字架;看到這裡,有人會說:「做基督徒

要揹十字架?那我不做基督徒了!」

其實,痛苦和十字架是每個人都有的,不是基督

徒的發明,也不是他們的專利;不論是基督徒、

佛教徒、有神論者、無神論者、有錢的、沒錢的

、年老的、青少的   ⋯⋯都無法避免。

世人都想消除世上的痛苦,但是,終究消除不了

痛苦和死亡;歸根究柢,痛苦和死亡是罪的後果

,而且,每個人都犯了罪(包括思想上的罪),

不是百分之百的「好人」,只有        天主是「全善

」的(谷十18)。

主耶穌是絕對的「好人」,卻為了人受苦、被釘

十字架,這是愛的英豪行為。

所幸的是,每天,確實有許多基督徒及「無名的

基督徒」效法這種英豪行為,例如:修道人忠於

聖召;夫婦忠於婚約;或是盡心盡力陪伴年老的

父母、照顧生病的孩子;以及為了家計,不得不

接受不喜歡的工作的壓力⋯⋯這些都是日常生活

追隨基督揹十字架的例子。

這些例子彰顯了        天主在我們「普通人」身上的

大能;有了        天主的恩寵,也唯有藉著

天主的恩寵,才能使生活的重擔變得輕省、奮鬥

的軛變得甘飴、十字架變得可以擁抱、愛可以轉

苦為甘。

為什麼默西亞主耶穌、降世的救主,要用痛苦和

十字架的方式來救贖我們,與世俗光榮、顯赫的

「救主」如此不同?

原因除了要補贖我們人的罪過、承擔我們罪的後

果之外(這是為満全「公義」的幅度),還有一

個重要的「愛」的幅度:        天主救贖的最終目的

,是要改造人的心,使人在愛中與祂結合。

要能感動人心、改造人心,唯一的方法是藉著愛

與自我犧牲;只有愛有能力使人還愛。

全能的主耶穌救贖(亦即征服魔鬼奴役)的方式

,是以愛感動我們去以愛還愛;祂的救贖方式不

是藉祂的「全能」,是藉十字架上的「無能」。

我們充滿罪惡、痛苦的世界終歸只有一個問題:

人與人之間缺乏了愛。

如果,我們能效法主耶穌的愛,世界的問題就能

找到解決之道。

主耶穌邀請我們揹十字架,好像是一個難以接受

的惡耗;實際上,是一個可貴的、實用的邀請,

我們被邀請去與基督一同征服罪惡與魔鬼、一同

救世界,使人獲得生命、永遠的生命。

被邀請去揹十字架,就是被邀請去愛。

如果說,只有愛能征服人心的話,我們也可以說

,只有愛能征服        天主的心;這也是今天讀經二

裏所強調的「愛」的行為的重要性:信德若沒有

愛的行動來證實,便是死的,救不了我們。

連魔鬼都「相信」        天主;但是,魔鬼所缺乏的

正是「愛」。

這也是為什麼主耶穌說,為得到永生,最重要的

誡命是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「愛」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

天主(主耶穌不是說「信」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

);第二條誡命與此相似:你當「愛」近人如你

自己(瑪廿二34~40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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