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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愛心善待窮困的人

 

亞六     14~7;弟前六     11~16;路十六     19~31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今天的讀經一裡,        天主藉亞毛斯先知嚴厲譴責

那些對自己同胞安危毫不關心的猶太人;「他們

安臥在象牙床上、懶坐在安樂椅上、吃著羊群中

的羔羊和牛欄中的牛犢、飲酒做樂、喝著大碗的

美酒、以上等的油抹身;對若瑟家族的崩潰卻是

不關心」;因此,他們漠不關心別人的需要和

安危的罪不該被赦,他們「現在就要先被擄去!」

今天,主耶穌的故事也對那漠不關心窮人的富人

做了判決;這富人穿華衣、吃美味,好像享樂是

他的天生權利。

故事裡,我們好像看不出這位富翁做了什麽明顯

的錯事或壞事;那麼,他為什麽獲罪?

答案正是他什麽都沒有做,該做的都沒有做。

首先,在世上不勞而獲,能工作卻不工作,每天

只知享受,已是人類寄生蟲的罪;寄生蟲當然什

麼也沒做。

另外,每天,他迎客、送客,應該留意到躺在他

華廈門口、滿身長了瘡的乞丐(也許是一位殘障

者)。

這乞丐指望用富翁桌子上掉下來的碎屑充飢;但

是,只有狗來舔他的瘡!

連狗都比那富翁有同情心;那富翁真的是豬、狗

不如!

他的罪不是殺人、放火的「過」,是「失」!

就如彌撒開始時,我們的懺悔詞所指出的:承認

我在思、言、行為上的「過」、「失」。

令人悲憤的是:這位富翁如此富裕,只要用他指

縫掉下的一丁點東西就可以使乞丐拉匝祿滿足,

但是,他連動一動指頭也不肯;難怪,他受到了

報應,在陰間,希望拉匝祿用指頭蘸點水來解渴

卻不可得!

後來,那乞丐死了;那富翁也死了。

『金錢買不到長生不死』,任誰都要死;問題是

,死後到那裏去?

決定因素不是在死後,是在死前:「孩子!你該

記得,你活著的時候已享盡了福,拉匝祿同樣也

受盡了苦;現在,他在這裡受安慰,你應該受苦

了」。

路六20~24是主耶穌山中聖訓的一個例子:「你

們貧窮的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你們的;你們富

有的是有禍的,因為你們已經獲得了你們的安慰

」。

當然,主耶穌不是指懶惰的貧窮人,也不是指樂

善好施的富人。

人生只活一次,「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,這以後

,就是審判」(希九27)。

基督徒是不相信死後有「輪迴」的,原因是,對

這些未來的事情,我們只能憑神的啟示;主耶穌

啟示,死後有審判,沒有輪迴。

就算不相信耶穌的啟示,「輪迴」,於理來說也

是不通的。

「輪迴」不是正面激勵人今天就向善,卻讓人有

僥倖的心理:反正有第二次、第三次   ...... 的機會

,所以,此生不需認真負責。

其實,惡習越積越難根除。

此生已經不認真盡責,即便有來世,豈能指望在

來世變得認真負責、脫胎換骨嗎?

所以,輪迴是不通的。

我盡力向善、問心無愧地好好過這一生就夠了,

就不會害怕審判。

主耶穌說得對:「如果,我們不聽從梅瑟和先知

,縱然有人從死人中復活了,他們也不會信服」

;今天的讀經一裡,亞毛斯先知早已嚴厲警惕過

猶太人了。

如果,不聽從亞毛斯先知,縱然伯達尼的拉匝祿

(和今天故事中的乞丐同名)死後四天被主耶穌

復活了,心硬的司祭長等猶太人也是不會聽從主

耶穌而悔改的!(參若十二10

我們還在此世的人都是那富翁的「五位兄弟」,

我們會從那富翁的錯誤中學到如何做人嗎?

「親愛的,我們這屬於        天主的人哪!要追求正

義、虔敬、信德、愛德、堅忍和良善,要奮力為

信仰打場好仗,要爭取永生」(讀經二)。

我們不是非得像那富翁那麼富有才可以幫助窮人

,重要的是,要有對窮人的那份同情心,有同情

心就會盡力。

為了全人類的福祉(包括富人、窮人),聖若望

保祿二世教宗嚴肅地呼籲世界富裕的國家寬免貧

窮國家的債務。

「朱門酒肉臭,路有凍死骨!」貧富懸殊一定會

造成社會動亂不安。

不必等到來世,那對窮人漠不關心、享受揮霍窮

人血汗成果的富人,「現在就要先被擄去,那放

蕩不羈者的狂歡也就消失了!」(讀經一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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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